【大纪元5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明珠东京二十九日专电)日本最大在野党民主党籍议员主张,对于台湾、朝鲜半岛出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身为旧日军的乙级、丙级战犯受到处罚者,应给予每人三百万日圆(约台币八十七万元)的补偿金。
民主党众议员泉健太等人,针对台湾及朝鲜半岛出身的二次大战日本兵、战后被列为乙、丙级战犯的人请命,今天向众议院提出法案,主张日本政府应支付“特别给付金”每人三百万日圆(约台币八十七万元)给这些人。
民主党议员指出,这些人当年身为日本兵受刑,战后因不是日本国民,无法获得抚恤金等补偿,是不合理的。基于人道精神,应给予救济。该党议员今后还要呼吁其他党派议员一起关心此问题。
有关日本人的前乙、丙级战犯或遗族,日本政府已支付抚恤金或给付金等,但是日本政府认为台湾及朝鲜半岛出身的旧日本兵乙级、丙级战犯非属于日本国籍,因此未给予给付。
日前日本媒体报导,南韩的前乙、丙级战犯所成立的“同进会”会长、八十三岁的李鹤来及同为乙、丙级战犯者共六人及遗族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要求补偿及道歉。诉讼长达八年,一九九九年日本最高法院予以驳回,但判决文内指出,原告等人确实蒙受极大的牺牲及损失,补偿应由立法机构裁量。
报导说,二次大战中,日军派台湾人、朝鲜人身为俘虏监视员到南方各地。日本战败后,战争指导者被列为“甲级战犯”,这些台湾人、朝鲜人被列为“乙、丙级战犯”,共三百二十一人被判有罪。其中台湾人有二十六人、朝鲜人有二十三人被判死刑。南韩政府在两年前,认定这些人是“日本强制动员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