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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费资料 台总统府同意最高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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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寓中、曾韦祯/台北报导〕针对最高检察署五二○函请总统府将国务机要费相关资料解除机密,总统府昨由秘书长詹春柏核示,正式回函同意最高检察署使用国务机要费相关资料。

总统府是依“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他机关需使用国家机密者,应经原核定单位同意”,而不是透过解密的方式授权司法机关继续侦办国务机要费案。

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强调,司法机关使用相关资料时,仍须遵守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法院办理涉及国家机密案件保密作业办法”的保密及不公开等相关规定。

幕僚指出,陈前总统曾向法院声请返还证物,此一抗告案仍在最高法院审理中。马总统能否撤回前任总统的抗告案,除了当事人适格的司法争议,还牵涉到宪政层面,要深入研究后才能做出决定。

另外,总统府昨天回函中,也正式答复有关“南线专案”是否存在问题,总统府表明,经查均无南线专案相关档案。

对于总统府的做法,民进党立委高志鹏批评这是说一套做一套,到时候到底是检察官去看,还是检察事务官、书记也可以看,机密卷证被看了还是机密吗?之前只凭吴思材的一张小纸条,检方就随意搜索国防部、外交部,有什么机密也都被看光了。高志鹏表示,国民党要追杀民进党的决心并不会因为国务机要费案卷证不解密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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