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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源法院推卸强拆少数民族房屋责任

黄琦
2008-05-07 03:42 中港台时间|2025-10-22 24: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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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7日讯】(天网盐源讯2008-05-07)今天凌晨,四川省盐源县泸沽湖镇木垮村凹垮自然村母系大家庭的摩梭人【前误为彝族】村民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凉山州盐源县法院院长何宁华想让毁灭证据,遭我们拒绝。

据悉,在今年4月16日盐源县法院组织的200多人强拆民居过程中【四川彝族民房遭100余警察强拆】,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镇木垮村村民郭有抓、郭次丁、郭撒打等6人被抓到看守所羁押,郭甲玛、郭高佐玛和她两岁的女儿在当天下午18时左右才被释放。而法院院长何宁华则说"提前让三个妇女回家是看在村镇领导的面子上"而三个男的则被抓到盐源县看守所中,直到4月29日才释放回家。


盐源县法院何宁华院长正在设法毁灭证据

据了解,在他们三人被关押进看守所的第二天,即4月17日,盐源县法院何宁华院长即派村长捎话来到家中"你们将被拆毁的房屋清理干净后,法院立即释放他们,否则的话要将郭有抓等三人判刑。"

老母亲一听到村长的传话后马上就晕倒过去,家人们则把村长赶出家门。直到4月29日,三人才释放回家。

释放前,看守所值班人员则威胁他们三人不准上访,否则就抓进去判刑。而法院值班人员在释放前要他们到镇上去找找领导商量赔偿事宜。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四川省法院、凉山州法院和凉山州政法委等各级监督机关,督促盐源法院院长何宁华主动承担违法强拆的一切后果,停止威胁当事人及家属,以维护兄弟民族的大团结。

来源:六四天网(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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