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六年磨合 迎接百万陆客来台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15日报导】开放陆客来台观光专题─背景篇(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十五日电)从2002年,台湾逐步开放第二、三类中国大陆居民来台旅游,到今年七月以团进团出方式开放大陆居民来台旅游,这段过程走了六年,除了有业者引颈盼望的等待,六年也记录了双方的磨合过程。

在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前,台湾虽然已接受第二类 (赴第三地商务考察转来台)、第三类 (国外留学或持有永久居留证旅居国外)中国大陆人士来台,但中国大陆并未开放居民来台观光。换句话说,目前大陆居民并非“合法”来台观光,对岸政府没有大陆居民来台纪录,台湾事前资格审查也只能拿到复印本。

多年来,台湾一直希望争取第一类大陆人士来台,也就是全面开放,然而单是第一、二、三类的用词就让双方不甚愉快。“为什么要将我的人分类?”让对岸很不是滋味;台湾政府则认为类别只是管理上的称呼,无关歧视。不过,从马政府上台后,已不再使用类别,初期哪些省份居民可以来台,也让大陆自行宣布,这些调整,都在尊重对方感受。

在大陆旅客来台的头几年,除了必到的阿里山、日月潭和台北,旅游业者对大陆旅客的喜好完全在摸索期,因为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台湾正流行“怀旧风”,于是安排大陆游客参观老街,体验台湾农村风情。

只不过,大陆旅客看到地方文史工作室陈列的农具时,不仅显得兴趣缺缺,有的旅客直言,“这些我家有好几个”,一名旅游业者回忆起那段错误经验,至今还觉得很糗。

如在其他国家常见的跳机事件,开放第二和第三类大陆人士来台观光后,屡次传出大陆旅客逃跑,让交通部观光局很头疼,2004年九月起,观光局决定加重旅游业者的责任,中国大陆旅游团申请来台,一律先由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 (旅行公会全联会)把关,如果发生逃跑,旅行社不仅要扣保证金,还会记点,影响下次接团机会。

台湾社会对陆客逃跑的疑虑大,但旅行公会全联会秘书长许高庆指出,台湾开放第二类和第三类大陆人士来台观光前三年,其实平均逃跑率不到千分之一,比外劳逃跑率低很多,由全联会担任把关工作后,逃跑率更低。他研判,未寻获者,有一半可能是将台湾当成中继站,再偷渡到海外。

为了观光产业的长远发展,观光局这些年在提升旅行团品质和维护旅客权益等方面做了不少努力。

两年多前一起陆客在日月潭的消费纠纷引起社会关注。公定价新台币三百元的游船费用,台湾导游却向大陆游客收人民币三百元,足足多了三倍。少数不肖导游的行为让当地游艇业者十分感冒,还曾有业者因担心坏了形象,差点和台湾导游打起来。

2006年大连来台旅游团在南投发生大车祸的原因,则是指向平均一天五十美金的低价旅游团,在白天发生购物旅游纠纷,耽误行程,导致游览车于夜间抄近路赶行程。

台湾期盼观光客来台,但前些年中国大陆港澳来台旅游团却在业者削价竞争、旅客贪小便宜中恶性循环。

虽然旅行公会全联会一度订定接团自律公约,团费每天至少六十美金 (约新台币一千八百元),但业者指出,市场实际行情是,台湾业者大多每天仅拿到四十美金 ( 约新台币一千二百元),甚至每天二十八美金 (约新台币九百元)也有业者愿意接。

观光局意识到,低价团带来的后遗症若不有效解决,恐怕会拖垮台湾观光业的形象。

因为以台湾的消费水准,一人九百元也许够付一晚的住宿费,但是三餐、交通和门票谁负担?没有业者会做赔本生意。业者直言,如果无法预防恶性竞争,旅行社不是安排不具水准的旅游点,就是拿不花钱的地点充数,再者就是旅游团变成强迫购物团,旅游品质无法掌握,受害的是台湾的形象。

因此,观光局和台湾旅行业者共同研拟“旅行业自律公约”草案,以“十要”和“十不”约束旅行业者,其中十不有五不在规范低价恶性竞争:不低价竞争;不代办业务 (即不转包其他旅行团,减少层层剥削);不以购物佣金弥补团费,或强销高价差商品或赝品;不安排自费行程;不索取不当费用。

另一方面,观光局辅导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建立“旅行购物保障制度”,由品保协会集合优质商家推广行销,并与旅行社建立良性合作关系,只要在“旅行购物保障标章”的商店内购物,即使发生纠纷,只要旅客投诉,品保协会就会介入调处。

综观这些作为,都是为了提升台湾观光旅游品质,否则,等了这么久终于开放,但陆客来到台湾旅游后的评价,将会影响到未来台湾的形象与口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