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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背信案 杜丽庄等3被告讯后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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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二十六日电)元大京华证券购买元大投信结构式债券,疑涉非常规交易。台北地检署昨天搜索,并将元京证(现改名为元大证)董事长杜丽庄、总经理张立秋、债券部副理吴丽敏等人约谈到案,漏夜侦讯后,检方今天谕令杜、张、吴三人分别以新台币一千万、七百万、二百万元交保候传。

北检主任检察官庄俊仁与检察官林宗志昨率同检察事务官共四十七人,分赴元大证及关系人住处等十一个据点搜索,并将杜丽庄等人约谈到案。由于元京证券(现改名元大证券)、元大投信同属于元大集团,杜丽庄又是元大集团总裁马志玲之妻,检方不排除未来将传讯马志玲协助调查。

金管会去年发现,元大投信投资连结美元利率的结构债,至2005年止共投资上百亿元,但2004年间美国调升联邦基本利率,基金净值大幅下滑,引发赎回风暴,元大投信所购买的结构债面临钜额跌价风险。

杜丽庄及其家族成员另掌有“腾达”、“联达”等投资公司,持有相当多的元大投信股权,必须承受极大损失。为避开损失,杜丽庄涉嫌透过元大证董事会决议,由元大证以每股五十七元买入“腾达”等公司所持有的元大投信股权,从中套取约十亿元利益,因而将全案函送北检调查。

检方查出,由于持股比例关系到分摊结构债损失金额多寡,元大证及“腾达”透过作价及低卖高买的不合营业常规交易方式,让“腾达”公司居中获取数亿元价差,结构债跌价损失由元大证承担,损及元京证股东利益。

杜丽庄等人告诉检方,有关处理元大投信结构债亏损,已由他们这些大股东吃下,并未将亏损漏洞转嫁,全案起因为元大投信结构债处理过程争议,当初配合主管机关决策办理,并经董事会决议,过程依法办理,并无获利,也无违法;但检方认为她们的说法与掌握到账证资料有出入,讯后谕令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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