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八一起免外佣税4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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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行政会议昨日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提早于8月1日豁免征收外佣税两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昨日表示,豁免期由今年8月1日到2010年7月31日止。安排适用于豁免期内的新合约和续签的合约,是以入境处发出的外佣或外劳入境签证的日期为准,而非签合约的日期。他说,如果雇主在8月1日前提早解约,需要继续支付外佣税,直至新合约结束为止,所缴税款不会获发还。
已聘请外佣的雇主,政府会酌情容许之前签订的外佣合约的雇主重新签订新合约,让更多雇主受惠。由于在两年内签新约仍可享用免税两年,理论可享用47个月免税期。

当局酌情保障外佣权益

入境处处长在豁免期内,行使酌情权保障外佣权益;若外佣获同一雇主提前续约,可获豁免在旧合约终止后须离开香港的要求;这可让雇主与外佣顺利地续约。
政府强调,停收征费只是暂时措施,长远必须维持征费,以确保雇员再培训局有稳定及足够的财政资源,提升本地工人的就业能力。
有外佣雇主表示,新措施虽然让更多雇主受惠,但长远来说,政府应该取消外佣税。
入境处8月1日起采用限额制度处理签证申请及领取,确保顺畅及有秩序地处理有关个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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