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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挡阳光法案 贪腐最大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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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特稿

“百日怒吼、全民站出来”游行昨登场,诉求之一就是要阳光。的确,当前阳光法制残缺不全,长期掌控国会多数的国民党,不仅未建构完备的阳光法制,反而政党私心作祟,致令不少阳光法案迄今仍乌云罩顶。

防贪腐、追求廉能的清明政治,是民主的普世价值。虽然贪污治罪条例、政治献金法、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游说法等均已立法,但公职人员以权牟利、贪腐风潮并未杜绝,阳光法制完备性不足,是无法达成政吏清廉之因。

前总统陈水扁卷入洗钱疑案,外界才惊觉当前法令无法有效遏止层出不穷的贪渎行为,躺在立院待审的阳光法案,包括规范政党组织、财务的“政党法草案”、增订各层级参选人接受政党捐赠政治献金上限的“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扩大民代利益回避范围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修正草案”、政党初选纳入选罢法规范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增订扩大公职强制财产信托对象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

这些亟待推动的阳光法案,不是修法牛步化,就是遭蓝军杯葛;举例来说,政党法草案是马总统担任国民党主席时提出的四大阳光法案之一,但此案却始终无法完成立法,说明蓝军宁防政党法过关,也不愿面对绿军诉求的追讨不当党产条款。

再谈政治献金法,绿营主张增订各层级参选人接受政党捐赠政治献金上限,但上会期表决时遭蓝军强力反对;拥有不公不义党产的蓝军,封杀“限制党产拼选举条款”,又岂是公平的政党竞争作为?

来自人民要阳光的怒吼声浪,蓝军如仍置若罔闻,持续在国会扮演阳光法制健全化的阻拦者,将会是贪腐者的最大帮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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