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瓜国涉案逃亡11年 台商返台投案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15日讯】强调清白 要在台湾服刑

〔自由时报记者许国桢、杨国文、杨政郡/综合报导〕月是故乡圆!11年前在瓜地马拉开酒店的台商陈福仁,被指控涉及一起掳人勒赎案,被该国及台湾发布通缉,陈某逃至萨尔瓦多,妻子则被列为共犯、入狱服刑,直到去年才出狱,与妻儿分开10多年的陈某不愿再逃亡,秋节前夕返台投案,他强调自己的清白,并说“即便被关,也要在台湾服刑”。

警方指出,民国86年间,陈福仁(41岁 )在瓜地马拉开设类似台湾卡拉OK型态的酒店,并自台湾找来刘姓友人帮忙,刘某因而认识与陈某熟识的另一陈姓台商,竟萌生歹念、绑架其女儿后,拘禁在陈福仁分居中的妻子住处,再由同伙打电话,向家属勒赎瓜币20万元(折合台币100万元 )。

当天刘某等人顺利取得赎款,不料陈女早已自行脱困,透过台湾驻瓜国大使馆向该国警方报案,刘某返回肉票拘禁处、发现肉票已逃离,之后包括刘某、陈福仁及其妻子均被瓜国警方指控涉及这起掳人勒赎案。


台商陈福仁在瓜地马拉被指控涉及一起掳人勒赎案,被该国及台湾发布通缉。图为当地庆典游行活动。//(法新社)

事后,除刘某早一步潜逃至萨尔瓦多,陈妻因被瓜地马拉法院认定为共犯,隔年被判刑10年并入狱服刑;陈某认为妻子被冤枉,因此对该国司法没有信心,也逃至萨尔瓦多,隔年即被瓜国及台湾发布通缉。

期间,刘某因盘缠用尽,透过台湾驻萨尔瓦多大使馆协助搭机返台投案,并经地院判刑8年确定,前年出狱。只身在萨国的陈某认为自己被诬陷,但又无法提起勇气面对,11年来滞留海外、有家归不得。

直到去年,陈某得知妻子服刑期满出狱,并向台湾驻瓜国大使馆提出护照申办准备返台,他认为妻子应可替他作证、还他清白,本月初透过台湾友人向台中市刑大表达返国投案意愿。市刑大在中秋节前到桃园国际机场带回陈某面对司法。

台中地检署复讯后谕令100万元交保,但由于陈某家人无力筹得保金,检方最后改裁陈某羁押。

追诉时效 仍属旧制20年

法务部官员昨日表示,依刑法第7条规定,国人在国外犯罪,其最轻本刑在3年以上者,我国皆有司法管辖权,得以追诉其犯罪,掳人勒赎是重罪,当然适用此法条。

此外,官员也指出,掳人勒赎的追诉时效,自前年7月1日实施刑法新制起,已从20年延长为30年,但该涉案台商犯案时间早在11年前,法律追诉时效仍采旧制20年。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