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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国军惩罚变革 刑惩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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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21日电)国防部今天表示,“陆海空军惩罚法”部分条文修正1月23日起施行后,国军惩罚将有重大变革,原来“刑先惩后”的程序,改为“刑惩并行”,将能强化军纪和保障军人权益。

40年未修的“陆海空军惩罚法”,部分规定已不符时宜,立法院上会期通过部分条文修正案,今天经总统公布。

国防部表示,军人违失行为的处理,原来采用“刑先惩后”程序,常因刑事侦审期间冗长,无法罚当其时,衍生部队管理问题,不利军纪维护,也造成社会误解,因此改采与公务人员相同“刑惩并行”程序,以符合国军实际管理需求。

此外,国防部指出,原来用行政命令规范的重要惩罚规定(如一事不二罚、惩罚权时效计算等事项),增订在法案中,以适度保障军人权益。

国防部军事发言人室强调,国军是国家武装团队,对犯错的官兵予以适时适切惩罚,使改过向善,严明军纪,应有必要,但对犯错官兵的处理程序,也需合理、适当,符合民主法治国家精神,这次法案的修正,可充分展现国防部强化军纪与保障军人权益的决心。

国防部并指出,为协助各级部队加速适应新法,相关法案修改问答集、细部说明及条文对照表已上载“国防部全球资讯网”,提供浏览及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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