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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举债近GDP4成上限 应设偿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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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日电)立院预算中心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预算评估报告指出,新台币1200亿元的特别预算全数举债支应,使政府未偿还债务逼近国内生产毛额(GDP)40%法定举债上限,应规划偿债计划。

报告指出,灾后重建特别预算99年度举债549亿余元,连同99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举债2489亿余元、中央政府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特别预算案举债1922亿余元等预算举债,单单99年度举借债务即高达5161余元,再创单一年度举债最高纪录。

预算中心指出,灾后重建特别预算经费1200亿元全数以举债支应,既未检讨相关税制增加税收,也未就大量闲置的国有资产加以活化增加收入,筹措财源,显示行政院缺乏财源筹措能力。

预算中心表示,包含特别预算举债,99年底预估债务未偿余额高达4兆6257亿元,债务未偿余额占国内生产毛额比重将高达36.95%,已逼近GDP40%法定举债上限,严重危害财政健全,影响国家主权信用评等;例如根据标准普尔信评评估,台湾主权信评恐将沦为BBB等级,成为亚洲地区的后段班。

对此,预算中心建议,政府财政收支长期仍应求得平衡,排除债限的特别预算,宜预先规划特定财源偿债计划,且公债举借期程应与重建工程的实际进度配合,以节省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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