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道路交通法 疑涉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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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安琦澳门报道)自从得悉澳门政府将于2007年10月1日执行新的《道路交通法》后,澳门市民反应强烈,曾于当年的9月30日发起电单车慢驶抗议,使得政府在执行新道路交通法》时采取比较温和的手法。

但2009年6至8月期间又开始疯狂抄牌,令到市民忍无可忍,再次于8月30日发起电单车慢驶抗议,虽然在抄牌手法上温和点,但泊车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改善,目前澳门政府又推出了设立电单车咪表,政府在消息发出后不足半月,即已登政府公报确定有关措施,为此澳门立法会议员区锦新向政府提出书面质询。

区锦新表示,政府这一做法明显是缺乏充分的考虑,以目前全澳仅有4万个电单车位,即使全数装上咪表仍无法回应10万电单车的泊位问题,令有关措施仅成为转移公众视线、制造社会矛盾的“花招”。

庞大收益疑入私人公司

区锦新又表示,按政府公布的法规,电单车咪表位是2小时或5小时,但不少电单车代步人士,尤其是博彩业从业员,其上班模式是连续8小时上班,中途不能离开工作场所。若切实执行咪表位的规定,许多电单车可以天天被抄牌、锁车。

特区政府在已公布法规情况下,如何调整处理以避免此苛政引起的社会冲击。他质疑,如果全澳门安装电单车收费泊位的年收益将逾亿,此庞大收益到底是进入政府库房还是流入私人泊车公司老板口袋中,实易招利益输送疑云,政府应向公众交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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