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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引进政风 非取代监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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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28日电)媒体报导“政战高层悬缺未补”,及“政风取代政战监察”。国防部今天表示,引进国家政风体系,是以独立超然立场,推动肃贪防弊、整饬风纪,以符国人期待,并非取代监察体系。

国防部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因“总政战局组织条例”仍在立法院审议中,须完成修法程序后始得办理局长编制调整作业。

国防部指出,依据民国91年3月1日施行“国防部组织法”第8条,总政治作战局在3年内改编为政治作战局,必要时,得延长1年。

国防部于95年2月16日将“总政战局组织条例”修正案送立法院审议,办理改编为政治作战局及局长调整为中将修法作业。但因立法院第6届会期结束时未完成审议,按“届期不连续”规定,法案退回国防部重新研拟。

国防部表示,本会期已循修法程序,于98年4月6日将“总政战局组织条例”修正案送立法院审议中,等到修法完成后,即办理局长编制调整为中将作业。

另外,国防部表示,为具体达成肃贪防弊决心,引进国家政风体系,同时规划成立总督察长室,整合“施政、战术、技术督察、监察及财务稽核”等督察业务,以建立可长可久的督察体系。

国防部指出,政风机构与总督察长室秉持“功能不重叠、业务不流失”原则。依“双轨并行、复式监督”,“协调互助、功能整合”方式,以独立超然立场,共同推动肃贪防弊、整饬风纪工作,以符国人期待,并非取代监察体系。

国防部强调,国军“精粹案”规划,秉持“精简高层、充实基层”之原则,并检讨非核心功能委外方向调整,并无单独弱化政战体制。有关媒体之报导并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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