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间电台被告酌赔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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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香港民间电台藐视法庭案,宣称本着良心行事才违反禁制令开播争取言论自由的成员,24日被高院法官夏正民轻判各人罚款1万元,律政司开出144万元讼费单要求被告支付,遭到法官以维持公平原则为由,酌情下令6名被告各支付5万元即可,也就是说,余下逾百万讼费可能要由以花用人民钱的律政司自行负担。

法官夏正民在审理此案时,多次以“不寻常”形容此案,最终判每名被告连讼费罚款6万元,并强调不可违反法庭命令,否则要负担后果。夏正民指本案与一般商业民事案中的藐视法庭不同,因今次律政司引用民事禁制令协助刑事检控程序,保障的并非私人财产,而是广大市民利益,但案中众被告没有个人得益,亦没有人受伤害,而罚款与讼费亦明显不合比例。

6名被告分别为海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杨匡、潘达强、梁国雄和罗堪就。

夏正民重申,即使动机良好,只要不守法,也得背上责任。他指出,律政司一直以公众利益需要为由,申请禁制令及起诉各人藐视法庭,但法庭亦要考虑更宽阔的公平原则,要6名被告负上讼费责任并不公平。律政司则宣称,法庭不可向公众发放错误讯息,讼费是处罚一部分,不论任何人违反法庭命令都须受罚。

民间电台去年1月10日,因不理会高等法院法官冯骅发出的临时禁制令,继续在旺角闹市开播,因而遭律政司司长指控藐视法庭。各被告认罪,坦言是公民抗命,向法庭道歉,恳请轻判。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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