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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子女留学费 充企业培训费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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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孟庆慈╱台南报导〕企业、厂商人才培训支出,可以抵减营业税额,浮报蒙混者多,消防演习、员工文书处理训练,甚至负责人子女赴国外修学位都列人才培训练支出。

南区国税局近来查核一起浮报人才培训支出,业者遭补税近100万元,得不偿失。

南区国税局表示,某一食品饮料公司,96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人才培训支出500多万元,其中一笔大额的国外训练费用300多万元,用在一名到职仅2个月的新进员工身上,公司补助到美国攻读营建工程研究所。经了解,该员工其实是负责人子女,进修的又与企业营业项目无关,剔除抵减外并要求补税近100万元。

南区国税局指出,人才培训支出适用抵减,必须是促进产业升级所需而培育受雇员工,训练内容与促进产业升级、公司业务无关的,都无法抵税。

有的企业以为员工的文书处理训练可以列为人才培训支出,其实不然,文书处理训练,可以增加员工处理文书能力,但与产业升级无关。

南区国税局表示,浮报、意图蒙混人才培训支出抵税的企业、厂商不少,每年申报抵税案件,只有1成5可以全数过关,4成全数被打回票,4成5的申报案,每一案都是部分过关、部分遭剔除。

政府为鼓励企业培育受雇员工,提升产业界生产技术,凡是人才培训支出符合规定者,除可列为营业费用的训练费外,还可以用来抵减30%税额,南区国税局97年度核准401家公司,核准抵税金额约6700万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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