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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未提醒 苗县府:桐花婚礼礼品须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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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静茹苗栗县23日电)2009苗栗桐花婚礼已有112对准新人报名参加,苗栗县政府除欢迎全国准新人报名,更记取去年未事先说明教训,今天提醒,参加所获赠礼须申报所得税。

县府国际观光文化局表示,去年5月举办“2008苗栗客家桐花婚礼”活动,共有99对新人参加,对于去年的活动报名须知未提及赠礼将纳入所得一事,感到十分抱歉。报税季即将来临,感谢去年参加的新人最近提醒县府这个疏失,县府已于今年活动须知中明确告知活动礼品纳税申报的义务。

国际观光文化局说,依据“2008苗栗客家桐花婚礼活动契约书”,去年活动赠送每对参加新人双人枕头蚕丝被寝具组、大湖酒庄精装礼盒、桐花染布床头灯、苑里镇农会湾丽香米、木雕鸳鸯精品工艺及手拉胚餐具组等六项赠品,市价近新台币6万元,但因县府大宗采购赠礼,新人报税时约须申报1万多元所得,今年参加的新人也须申报1万多元。

国际观光文化局解释,依据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活动赠品所得非属免纳所得税所得范畴,因此,必须据以提报所得证明;依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新人所得六项赠品应以“其他所得”类别,列为97年度所得额。

至于今年“2009苗栗客家桐花婚礼”活动预计招收199对(含20对海外报名)新人,到今天为止,有112对准新人报名。县府表示,欢迎有兴趣的准新人预约,体验苗栗客家传统婚礼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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