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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组工会 台教部:不能罢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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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宣瑜、林晓云、洪素卿、黄维助/台北报导〕行政院明日将审议劳委会提案修改工会法第四条,开放教师筹组工会,引发九大教育团体不满,昨天强烈质疑,教师组工会后“福利、权利通吃”,且无助于学生受教权益,教育部则明言支持教师组工会,但不能罢教与罢工。

中小学校长协会、全国家长团体联盟、人本教育基金会等教育团体担心,教师组工会就有罢工权可以罢教,将重创学生受教权,行政院目前则规划将继续对国防部军人及教师的罢工权设限。行政院官员指出,尽管部分教育团体对开放教师组工会有不同意见,但开放教师组工会的政策方向不变,仍将赋予教师筹组工会的权利。

教育部表示,未来教师工会应与一般劳工工会不同,没有罢工权,薪资、工时、请假等也不能协商,教育部将对教师工时及请假等另外作特别规定,尽量保障学生受教权益。

目前世界各国虽大多开放教师组工会,对罢教权的规定则出入颇大,法国开放罢教权,教师罢教上街头事件因而频传;美国则由各州自订,英国及日本则还是禁止罢教。

面对外界质疑和担忧,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吴忠泰强调,就算拥有罢工权,不代表教师一定会罢教,他说:“罢工没薪水可领,成本高,社会更会检视正当性,当教师是吃饱没事干吗?”

教师反呛 宪法赋予结社权

反对教师组工会的中小学校长协会理事长张荣辉表示,教师应先认清定位,是劳工还是专业教育人员?适用劳基法或教师法?上下班、寒暑假、课辅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教育部和北县教师会都曾做问卷调查,教师赞成组工会的比率只有一成七,数字偏低,八成希望争取重修教师法,且希望修法前能尊重教师意愿,举办民主公投,并反对所有教师强制入会。

全家盟并质疑,工会法规定,常务理事可全日请公假处理会务,全国四千多所学校都组教师工会,一年至少要增加人力成本近一百亿预算,家长们担心会排挤教育预算。

全国教师会则反批教育团体是“人权文盲”,理事长吴忠泰表示,人民结社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全世界只有台湾和叙利亚的教师没工会。如有必要,全教会不反对针对修法办理“教师公投”。

行政院:开放方向不变

教育部教研会执秘柯正?说,教师未来有双重身份,升等、解聘、奖惩等属教育行政裁量部分,有关老师私权等劳资争议,则属劳委会主管,但是教师薪资、休假等目前已有规范,不适用劳基法。

而且教育部希望教师组工会不以学校为单位,而是组县市级及中央级工会。会务假部分,若非各校都设工会,会务假应不会花到百亿元,且原则上不能强制所有教师都必须入会。

劳委会则表示,工会法修正案尚待行政院审议,尚未定案。不过,教育团体对工会似有误解,组工会是为协商、沟通及解决问题,不应等同罢工、罢教,何况我国教师有其一定社会价值观,行使权利时,不会置学生受教权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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