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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签国际人权公约 民间团体场外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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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柯玉立综合报导)总统马英九14日上午在台北宾馆,正式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2项国际人权公约的批准书。马总统表示,这是中华民国落实人权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不过,在签署的会场外,则有“废除集游恶法联盟”与“野草莓学运”等民间团体游行抗议,呼吁马总统应以实际行动贯彻两公约,才不致让国际公约沦为华而不实的政策装饰品。民进党立院党团也表示,对照执政的表现,签署两公约只是欺骗人民的手段。

马总统在签署公约后致词表示,完成两个国际公约的签署,象征中华民国民主内涵得到进一步的充实,是中华民国落实人权保障的重要里程碑。他还说,在未来2年中会全面地毯式检讨现行的法律与行政命令,是否与两个公约有抵触之处,并希望今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时能完成检查工作,再尽快修正法规与命令。

马总统希望,台湾在人权保障上与全世界一样,让各国知道,台湾的存在与中华民国发展,是符合大家的利益。

不过,这项签署仪式举行的同时,野草莓学运学生因不满政院版集游法与两项人权公约相抵触,号召学生到签署公约的现场,试图递交陈情书,被警方拦阻而无法递交,场面一度失控,后来在台北市议员的协调下,双方情绪才稍稍恢复。

野草莓所要递交的陈情书,为民间团体共同发表联合声明。这些民间团体包括集游恶法修法联盟、民间真相与和解促进委员会、绿党、劳工阵线、野草莓以及学者们,认为马政府在去年陈云林来台时,放任国家机器滥行扩权,践踏人权;行政院版本的集游管制制法,违宪侵害人民基本权利;文建会以活化园区之名,行毁弃景美人权园区之实。他们强力呼吁马总统应以实际行动贯彻两公约,而不致让国际公约沦为华而不实的政策装饰品。

民进党立院党团也发表意见,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说,马政府执政以来,发生很多危害人权的事件,其中最恶质的,就是“集游法”的修法,因为这项修法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1条的规定,也就是“和平集会的权利应被承认”。而马政府所订定的“特勤条例”,也是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人身自由权”和第14条的“迁徙移动自由权”。

高志鹏再举例,马政府去年强力驱离陈云林抗议事件,唱片行过当执法,违反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以及第19条“人人具有表意自由”。他说,由此对照执政的表现,即便马英九签署了这两项国际人权公约,也只是欺骗人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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