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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私校教职员也可领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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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据中广新闻程平报导)以往部分私校退抚基金不足,隐藏有负债基金破产的危机,而且私校教职员只能比照公立学校教职员,领取一此退休金及一次抚恤金,不过台湾立法院法制及教育联席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了“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草案”,明定私立学校教职员的退休、抚恤、离职及资遣给与,在该法三读通过后的年资,也将以储金方式办理,也就是未来私校教职员在退休后,也可以选择月退式的定期给与。

过去私校教职员在退休时,只能从私校退抚基金中领取一次退休金,不足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不过立法院1号初审通过了“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草案”,明定未来私校在每学期开学二个月内,高中以上学校必须拨缴学费的3%,初中及小学必须拨缴杂费的2.1%,提缴入储金管理会中,并按月依教职员本薪加一倍12%的费率,由教职员自行负担35%,学校储金准备专户拨缴26%,私校拨缴6.5%,主管机关负责32.5%,让私校教职员在该法三读通过后的年资,都可以使用月退休金的设计,参与审查得国民党立委蒋乃辛认为,这样将有助于私校教师更专注在教学本务工作上。(t)

此外同案中也通过一项附带决议,要求行政、考试二院,在该法完成三读后半年内,必须提出劳工保险法及公教人员保险法的修法草案,将私校教职员参加公保的制度移到劳保中,并予以年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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