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9月22日下午两点半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裁决和宣判:判处郑贻春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 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记者就判决结果采访了郑晓春先生。
郑贻春被捕
编者按:这是一份可耻的判决书﹐立此存照。迫害郑贻春的相关责任人将来必定难逃人民的正义审判。愈加之罪﹐何患无词﹖通篇充满恐怖和威胁的诽谤之词﹐正说明中共在自由和真理的声音面前表现得末日疯狂般的歇斯底里。
因言入狱10个月、经历两次开庭审理的郑贻春一案于9 月22日下午两点半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裁决和宣判:判处郑贻春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9月15日胡锦涛来访纽约期间,来自世界各地的爱国人士和团体于联合国大会期间聚集在联合国附近声援400万中国人退出中共。近千人参加了这次集会,数位来自不同团体的知名人士发表了演讲。大纪元代表李浩在会上的发言如下﹕
(大纪元记者冯长乐报导)九月十九日,大陆诗人杨春光逝世的当天,杨春光最好的朋友和同道郑贻春教授的两位弟弟郑少春和郑晓春驱车近三个小时去到盘锦杨家哀悼,看到杨先生遗留的孤儿寡母,孤苦无依,悲从中来。正在此时,原郑贻春的辩护律师李明昌打来电话告知:九月二十二日营口中级法院将对郑贻春一案进行宣判。
自从《九评共产党》发表后,中共不但在国内严密封锁高压镇压九评的传播,在海外也不断利用各种手段,骚扰和破坏传播九评的媒体,其中以扣押马来西亚大纪元时报、新唐人卫星续约风波、香港大纪元停印风波、干扰希望之声电台广播最为引人注目。
据悉郑贻春案7月21日上午9时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郑贻春弟弟郑晓春电话告知,此次开庭,郑贻春大义凛然,否认所有指控,并强烈谴责营口公安局、检察院诱供的无耻行径。唐子禁不住拍掌:郑贻春,这才是好样的,强善才是你的魅力所在。
大纪元记者辛菲7月25日采访了郑贻春弟弟郑晓春。郑晓春正在西藏拉萨,他表示非常担心大哥,一直处于极度悲伤之中,倍受剪熬,四天前来到西藏为大哥拜佛祈福,希望神灵保佑大哥平安。
郑贻春案7月21日上午9时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郑贻春弟弟郑晓春电话告知,旁听者仅有 14人,其中有郑贻春两个弟弟以及营口市政法委书记等公务人员,美国《时代周刊》记者被拒绝庭审旁听。
作者在此声明,之所以用这样一个文章标题,只是出于对所有的一切敢于挑战中共极权的异见人士们提一个醒,也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犯罪。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承认通过正常的方式行使这种言论自由权利是一些被中共所加的“莫须有”之罪名,如什么“颠覆国家政权罪”、“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诽谤罪”、“与境外组织相勾结”等。
2005年07月15日晚上七点半,上QQ网站,读到《天津日报》题为“天津法轮功练习者用菜刀砍死6岁亲生女及外甥”的报导,忍不住为中共感慨:没想到中共面对法轮功竟然如此低能,如此缺招少式?唉!
记者在11日报导了关于营口法院将重新审理郑贻春案的报导。14日郑贻春的辩护律师李明昌到营口看守所会见了郑贻春,披露了当局对郑贻春案新一轮指控的内容涉大纪元网站主编唐青先生。唐青指出九抨击中中共要害,当局拿郑贻春是问,完全是歇斯底里,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中共中组部副部长近日对媒体宣称“数千人退党是谣言”的同时,中共当局加紧了对声援九评和退党人士的打压。大纪元网站主编黄万青表示,正在努力营救和声援国内的朋友们。
据得到的最新消息,辽宁异议人士郑贻春的案情又有了新的发展,当局舍去原来准备定罪的刑法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改为更加严厉的处罚:以《刑法》一百零六条对郑贻春定罪。《刑法》第一百零六条是:“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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