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泽民:法律依据
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天津河西法院非法判刑李文3年。2015年7月30日,天津法轮功学员李文因控告江泽民被再次绑架、抄家、批捕,非法关押至今。 ...
10月12日,代理法轮功案的北京律师董前勇在河北邯郸肥乡县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被非法关押至今的原河北邯郸公安局副处长栗从春。栗从春提出,此案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存在明显欺骗和暴力行为,要求重新开庭。 10月11日,栗从春等6名法轮功学员案在河北邯郸肥乡县法院开庭,但辩护律师董前勇被拒绝进入法庭提供辩护,而且遭到非法搜查和法警殴打。 董前勇律师13日向...
原空军院校训练部教官、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家泽因控告江泽民,遭中共报复。2016年9月28日,刘家泽被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表示,当事人控告江泽民无罪。
2016年上半年,大陆至少有473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其中,9人入狱遭迫害致死;59人因实名控告江泽民被判刑,刑期最长12年。大陆律师表示,中共判刑是非法行为。
人的信心也需要一点点地去鼓舞,但我们的努力不只在于伪法庭的不判、少判。像现在比如说判法轮功修炼者、判政治犯、维权人士,无论是前面判的人,还是躲在后面指挥的人,今天做得欢,明天他的判词就写得更详实、更具体,他们就是在用自己今天的这个行为,给他们未来被审准备判词,而我们,要为一个公正环境下的审判准备条件。——唐吉田律师
我们现在就是打破它的黑箱,如果能把这个黑箱破坏,当然好,但是这个要一步步来,至少现在每个案子都要把他们的黑箱凿一个窟窿,让光线能够射进去,那它的那种嚣张、那种狂妄就会消减很多。——唐吉田律师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5月18日发出通告,追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非法抓捕双城区57名诉江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并将48位主要责任人列入通告彻查名单。
继公、检、法系统先后实施错案终身追责制之后,大陆最高检察院日前规定,重大决策失误党组成员将终身追责。自2015年5月以来,逾20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外界关注,中国最大的冤假错案是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针对诉江大潮,最高检面临重大决策;习近平当局“依法治江”路线图浮现,迫害法轮功者面临清算。 最高检重大决策失误...
大陆著名律师张赞宁日前表示,现在大陆司法系统不敢再像过去那样迫害法轮功学员了,也不敢硬性规定不准律师介入法轮功案、及不准律师作无罪辩护。张赞宁认为,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本身是违法行为,今天大陆出台一些司法新规好像是对江泽民所作所为量身裁衣。现在有律师在法庭上公开指控江泽民犯罪而没有受到压力。 不敢像过去那样迫害修炼者与限制代理律师 4.25法...
自中国法轮功学员于5月底掀起一波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的大潮以来,至今已有近20万人以具名方式刑事控告江泽民。这项义举引发了世界许多国家、国际组织及各界人士的响应,目前亚洲已有逾100万人参与刑事举报江泽民的连署行动。人权律师表示,这代表中国民众及国际社会,已无法接受反人类罪继续延续,呼吁中国的最高司法机关应尽速查办。
美国著名民权律师丽莎.布卢姆(Lisa Bloom)女士10月15日参加了来自世界各国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数千人在洛杉矶市中心的潘兴广场(Pershing Square)举行“制止迫害法轮功、制止活摘、法办元凶江泽民”的主题集会活动。布卢姆(Lisa Bloom)律师接受大纪元采访表示,希望北京法庭聆讯诉江案,她谴责中共江泽民集团报复告江民众,鼓励大陆控告人坚持...
陆明: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 受法律保护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截止8月27日,逾16.6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家属、正义人士以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与此同时,“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联署活动”获得来自台湾、香港等亚洲六个国家逾35万民众的联署举报支持。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截止8月27日,逾16.6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家属、正义人士以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与此同时,“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联署活动”获得来自台湾、香港等亚洲六个国家逾35万民众的联署举报支持。
(大纪元特约记者田净采访报导)湖南株洲的一对老年法轮功学员,因为在一小区内张贴控告江泽民的不干胶,被非法绑架。据最新家属传来的消息透露,两人已经被非法刑事拘留,而且当地警察透露,三天内会有另外答复。
日前,针对中共暴力打压维权律师,澳洲法律委员会特别发布了一份新闻稿,表达对此事的深切关注。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轮功学员吕忠诚,退休前曾担任过县委副书记、县长、人大主任等职务,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之后,被视为“另类”,妻子与妹妹相继在恐惧中离世。近期,吕忠诚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周永康、曾庆红、罗干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赔偿受害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亲友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法律调查:610犯罪集团十六年罪行录(6)
2004年大纪元发表社论《九评共产党》后,人们再次对共产主义进行反思,引起曾经生活在共产社会人们的共鸣,从而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三退”大潮。也即,在大纪元网站,公开声明退出共产党的“党、团、队”组 织,在精神上与“共产”脱离。
这里提供的有两个相互关联的控告状。第一个题为“刑事控告状(通用部分)”的文件包括江泽民对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群体犯下的罪行,可以原样提交。第二个题为“刑事控告状(个人部分)”的文件应与第一个文件(通用部分)一同附上提交。“刑事控告状(个人部分)”应该只包括与您的案件情况有关的事实。
这里提供的有两个相互关联的控告状。第一个题为“刑事控告状(通用部分)”的文件包括江泽民对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群体犯下的罪行,可以原样提交。第二个题为“刑事控告状(个人部分)”的文件应与第一个文件(通用部分)一同附上提交。“刑事控告状(个人部分)”应该只包括与您的案件情况有关的事实。
江泽民须对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斗争式的镇压负责。这场镇压使用酷刑(包括大范围的器官摘取),群体灭绝,侮辱和虐待,非法抓捕与拘留/监禁,以及其它的反人类罪行。这些罪行都是在江的命令、策划、监督和管理下进行的,其目的是在中国彻底消灭法轮功。
III 根据国际法与中国法律的多项责任理论,江泽民要为法轮功所遭到的酷刑迫害负法律责任
本报告着重于江泽民在这场对法轮功的斗争式酷刑迫害中所扮演的角色。后续的报告将揭示江在这场群体灭绝,以及本段所指的其它极端的反人类罪行中所扮演的角色。
1999年7月,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中共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针对法轮功信仰者的镇压运动。
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2) 尽管中共媒体公布的正式迫害开始于1999年7月22日,以民政部和公安部两个部门发布的公告为标志,但是实际上大规模的逮捕和拘留法轮功当地联系人是发布公告的两天之前开始的,也就是1999年的7月20日。在7月19日,在大规模逮捕之前,江泽民在中共省级党委领导人会议上发表了讲话,发布了开始迫害前最后的动员令。这次会议后来...
前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江泽民亲自发起,计划,实施控制了对法轮功的“斗争式”的镇压。他发起的这场镇压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是任何基于刑事法律或程序的执法行动,而完全是一场法外的政治运动。江泽民所利用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和权力资源(注:中共是党而不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