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搶咪抗議囚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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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兩名社民連成員周諾恒和黃軒瑋,因去年在一個公開場合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搶咪,被東區法院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罪名成立,判監14日。法庭批准兩人以1,000元擔保,等候上訴,逢星期五要到警署報到。社民連發表聲明,斥判決是政治打壓。

裁判官指,當時兩人的行為並非真誠想行使言論自由,在明知會被工作人員阻止時,仍然衝到台上,與職員有身體接觸。有關行為涉及暴力,超越和平集會的界線,認為兩人意圖破壞社會安寧,因此判處短期監禁。裁判官又表示,法庭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並要向社會發出正面信息,希望可以阻嚇社會上以同樣激進方法表達意見的人。

周諾恒指裁決不合理,認為是政治打壓,「我們是做了一些動作,但當時有沒有導致現場的群眾有甚麼過激的反應?很明顯是沒有。剛才那位法官指需要造成阻嚇,其實如果利用一些司法的判刑,對一些社會的行動進行阻嚇,其實是一種政治打壓。」他強調判刑不會阻嚇社會運動;並指出,窮人面對港鐵加價,沒有渠道表示不滿,有關行動是為窮人發聲。法庭判他們有錯,並不代表有關行動有錯。

而社民連則發表聲明,以「法治淪亡」形容判決,指他們一直堅守和平原則,從來沒有傷人的企圖及行為,只是為基層市民發聲,絕非暴力,認為判決是政治打壓;又指法官在說明的過程中,嚴重渲染及誇大暴力的定義。社民連又指,每有示威混亂的情況,全因警方及保安的大力阻撓引起,剝奪市民的示威權利。

而民間人權陣線亦對判決失望,認為兩人只是以公民抗命的形式表達訴求,並無令任何人士身體受傷的意圖,指有關判決是政府對反對聲音進行的政治檢控。

去年4月10日,鄭汝樺在中環遮打花園出席港鐵競步活動,周諾恒及黃軒瑋等社民連成員到場抗議,有人衝上台撒溪錢,鄭汝樺則被搶咪。警方事隔3個月後拘捕兩人。其中,周諾恒去年先後因參與反對財政預算案和七一遊行等活動而被捕,去年3月至今已被警方拘捕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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