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華埠攤販抗議事件跟蹤報導(三)

攤販協會主任:執照不能轉讓 但罰單過多

人氣: 7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4年05月14日訊】【導讀】曼哈頓華埠華裔婦女尹春為患病需要照顧的丈夫鄭智輝守攤,因經營執照在丈夫鄭智輝的名下,尹春被警方以「無證經營路邊攤」的罪名多次逮捕。另有華埠攤主上廁所、親戚代為守攤也遭逮捕,這類事件最終引發華埠小攤販的抗議。

(大紀元記者杜國輝、任倩雪紐約報導)警方究竟是嚴格執法還是濫用職權?日前,記者採訪了紐約市最大的街頭攤販權益組織「路邊攤項目」(Street Vendor Project)的執行主任巴辛斯基(Sean Basinski)和該組織的成員、華裔攤販姚女士。除了對抗議者表示了同情,姚女士還表示,也許可能還有別的變通的辦法。 巴辛斯基則表示,小販們應該團結起來,以各種方式保護自己。

執照不能轉讓

巴辛斯基稱,攤販的經營執照的確不可以轉讓,「你的牌照有你的照片在上面,不能轉給別人。別人沒辦法獲得那個牌照,因為牌照是有限的。實際上,非食物商販牌照的等待時間最長可達25年。」

姚女士也介紹,餐車都是現金生意,政府很難收稅,還有上任市長彭博認為攤販有礙紐約的市容,因此政府並不願意再增加執照。餐車比餐廳便宜,出餐的速度又比一般的餐廳快,因此非常受民眾的歡迎。其實餐車的快餐也是一種文化。

如果是食物攤,幫手可能合法

姚女士表示,就華埠婦女春銀的情況來看,攤位是她先生的,她不能替他先生去看守攤位,但是(如果是食物攤),如果她有工作證,那她就可以在攤位工作,她先生可以不用出現在攤位的。如果是經營食品和餐車的,就需要申請一個特殊的執照,和攤位執照不同的。

巴辛斯基介紹,攤販執照分兩大類,一類是食物,另一類是普通物品。 食物類通常需要兩個證明:餐車執照和工作許可(即姚女士說的『工作證』),工作許可是可以申請獲得的,目前沒有限制,但餐車執照有限制,基本不發新的。 經營普通物品的攤販只需要一個執照。所有的這些證明都有擁有人的照片在上面。

曼哈頓街頭賣盆景的小攤。 (杜國輝/大紀元)

消費者事務局為非食物攤主頒發許可,而健康局(Health Department) 負責為移動食物車頒發許可。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書籍、文學作品、雜誌、藝術作品和音樂無需牌照經營。 所以「你看路邊賣書和藝術作品的,都是不需要牌照就可以在路邊出售的。」

巴辛斯基介紹,實際上請人幫忙是不現實的。原因很複雜。「有時候,一個小販要去上廁所,他們就找一個朋友照管小攤,或者是其他人,這時警察就有可能走上前來逮捕這個人。即使那人是小販的朋友、家庭成員或者是個孩子。這是警察對小攤販不夠尊重的表現。因為你只需要在這裡2分鐘,之後攤主就會回來。警察不尊重攤販的情況時有發生,而且也不給攤販機會糾正。即使你的執照在你的包裡面,也算是違規。因為執照要擺在顯而易見的地方。」

「警察讓你亮出執照,之後你就把執照拿出來, 這樣問題就當場解決了。但是,很多時候,警察會因此給你開罰單,罰款可高達5000元。有時候問題可以很容易解決。我們希望警察能對攤販態度好一些,對他們有起碼的尊重。」

執照發放有限制,但罰單非常多

巴辛斯基說,紐約市只發3000個餐車執照。大約2000個普通物品執照。根據市政府的數據,紐約市平均每年會開出4萬張罰單。「路邊攤項目」辦公室每天都會接待這些拿到罰單的攤販。

而且,「有時警察局不只給你出一張罰單。他會一次給你出2、3到4張罰單,這是個問題。每張罰單都將近500到1000元,價格昂貴。我不知道。我知道有一些規章和制度是攤販要遵循的。但是我不明白為甚麼他們會開出這麼多罰單。」巴辛斯基說。

經營食物的姚女士介紹,華人商販收到最多的罰單是衛生狀況不合格、攤位擺放不合格,經常隨意擺放超出規定的位置。再有一種就是沒有工作證,其實辦一個工作證很簡單,去衛生局填寫一份資料,然後上個課程,課程很簡單,內容就是一些非常基本的知識,比如不要留長指甲,不可以擦指甲油,不可以戴首飾,做食品的要戴手套、戴帽子等等,考試的內容都是以圖片為主,非常簡單。而且還有中文的考試,因此是非常簡單的事情,沒有必要一直非法的去做。

「路邊攤項目」是紐約市非營利機構「城市正義中心」(Urban Justice Center)的一部份。

罰單面額高

姚女士也表示,有些華人由於語言不夠好,就直接接受罰款,甚至都不知道為甚麼被開罰單。有很多華人就積累了許多的罰單,上千塊、幾千塊的都有。他們也有的會在罰單太多的 時候來找協會幫助,協會的律師十分頭痛,而有些華人英文不好,就需要翻譯。她就經常收到律師的電話,需要她幫助做一下翻譯。

巴辛斯基介紹,每張罰單都將近500到1,000元,價格昂貴。為甚麼警察局要給這些攤販開出罰單呢?「我知道有一些規章和制度是攤販要遵循的。但是我不明白為甚麼他們會開出這麼多罰單。因為當你看這些規則時,沒有人真的關心。比如說,沒有人真的關心攤販的車是距離人行橫道是9.5英尺遠,還是10英尺遠。但是這些都會成為攤販收到罰單的原因。真的是非常不公平,你需要問他們為甚麼有這麼嚴格的規定。」

巴辛斯基對白思豪計劃降低罰款總額表示高興。 他認為,市長的確認識到紐約市警察局對小商業有很重的罰款,而攤販是其中最重要的部份。對於吃多少罰單,罰款多種,他所在組織的成員對此再清楚不過。這些攤販對紐約市的經濟貢獻很大,市政府應該鼓勵他們繼續經營,而不是取消。

巴辛斯基最後表示,對抗議的華埠小販的具體情況雖然不太清楚,但很高興看到他們開始聯合起來,尋找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對保護自己的權益非常重要。

(責任編輯:Aric chen)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