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被處決時間存疑:25℃的冰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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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近日,曾轟動中國的「一案兩凶」聶樹斌案及內蒙古呼格案成為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話題。4月28日,聶樹斌案召開聽證會,該案代理律師對聶樹斌行刑日期存在重大差錯、案卷中聶的簽名多處系偽造等提出質疑,特別是聶樹斌被執行死刑時,身穿羽絨服跪在「25.8℃」雪地被槍決。而在4月30日,呼格案真兇趙志紅二審維持死刑原判。

聶樹斌執刑時間存疑:氣溫25.8℃ 穿羽絨服跪在雪地被槍斃

聶樹斌冤案在大陸社會引發轟動效應,該案疑點重重。4月28日下午1時30分,山東省高院就複查聶樹斌案召開聽證會。聶案代理律師李樹亭提交多項證據稱,聶樹斌行刑日期存在重大差錯、案卷中聶的簽名存在多處偽造等問題。

河北公檢法機關則回應稱,無證據證明聶曾遭刑訊逼供,行刑時間無誤。但聶案律師提供的相關證人證實,聶樹斌曾遭刑訊逼供。對於律師此前所提到的6處涉嫌造假的簽字,法院確認為書記員代簽。

據山東省高院官方微博稱,聶樹斌被執行死刑時間確定為「1995年4月27日」,然而一份日期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聶樹斌所寫的上訴書,法院亦稱為「聶樹斌親筆所寫」。

《財經》報導稱,在案卷中,兩張被執行死刑時的照片顯示,聶樹斌身穿羽絨服跪在雪地上,被執行死刑之後躺在雪地上。再結合上訴書的時間與被執行死刑日期之間存在的重大矛盾,聶案律師懷疑,聶被執行死刑的真正時間或為1996年1月。

根據當時石家莊市氣象局氣象資料顯示:1995年4月27日即官方所稱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的當天,氣溫為25.8℃,只有1996年1月13日,石家莊市為降雪。

有評論表示,除「氣溫25.8℃,穿羽絨服跪在雪地被槍斃」外,聶案還有4個疑點:「『口吃的厲害』的聶樹斌兩小時交待數千字?」「聶案死者何時失蹤?何時死亡?」「屍體高度腐爛為何作案工具花襯衣清潔可辨?」「現場筆錄中案發地新華路2001年後才改名?」

聶案「真凶」王書金10年後出現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鹿泉市孔寨村附近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30多歲的婦女康菊花在一塊玉米地裡被姦殺。當時的石家莊市郊區公安分局「85」專案組將聶樹斌當作犯罪嫌疑人抓捕。次年4月27日,未滿21歲的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罪名是「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

時隔10年之後,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警方抓獲逃犯王書金,其向警方供述,曾在河北廣平、石家莊等地強姦多名婦女並殺害其中4人。王指認的作案現場,與當年聶樹斌案的現場為同一地方。

2007年3月12日,邯鄲市中院對王書金判處死刑,王書金不服上訴,理由是「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姦殺案」。王書金多次堅稱強姦殺人案是自己幹的,但公訴方卻稱:「凶手不是你」。

一案兩凶,誰是真凶?外界一片嘩然。王書金辯護律師曾多次要求查閱聶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卻被河北高院拒絕。聶案首發報導者、資深媒體人范友峰引述一名接近警方機密的人士消息稱,只要公開聶案卷宗,真凶立現。

呼格案真兇趙志紅二審維持死刑原判

而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呼格吉勒圖殺人案(「4・09案」,又稱呼格案)也引起社會輿論的極大關注。此前,19年前被槍決的青年呼格吉勒圖被宣告無罪。

2015年4月30日9時,內蒙古高院對呼格案真兇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上訴案做出宣判,二審維持死刑原判。2月9日上午,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

4月29日早上陸媒報導,內蒙呼格冤案原調查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於一週前被「雙開」。但在下午,呼和浩特市紀委有關負責人稱,此消息不實。有關馮志明的處理結果,屆時會公布。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姦後扼頸身亡。

隨後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是殺人凶手。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以「流氓罪、殺人罪」被執行死刑。

沒想到9年後,真凶趙志紅出現,他主動承認在1996年發生的「4・09案」確實是其所為。為此,呼格吉勒圖父母踏上了上訪路,為冤死的兒子到處申冤。10多年的上訪,即使真兇現身,冤案一直沒有得到昭雪。

而當時主辦該案的警察、法官相繼陞官。直到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宣布對呼格案進行重審。不到一個月,法院12月15日宣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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