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於軾: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政治家的利益(下)

茅於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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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民主政治和政治家的利益

在國內,政治家的最大利益就是繼續執政.像美國的總統,當政一屆之後很少願意自動放棄下一屆競選的.可見執政的滋味非常美妙.美國的總統受的制約很多.私人生活中的男女關係都被輿論監督著.受了這麼多的限制,執政還那麼值得留戀,一個不受制約的執政位置,其價值之高是不言而喻的.為了自己繼續執政,百姓的利益如果和自己繼續執政相衝突,肯定會犧牲百姓的利益,而不會選擇放棄執政.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對執政者以及基本政策的批評.一般而言,在一個專政不受制約的政體中,批評領導人是不允許的,批評基本政策也有較大的限制.當政策出現重大偏差時,由於缺乏正當的批評,就會越走越偏,最後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三年災荒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當時有許多有良心的人,不願說假話的人,講出了農村缺糧的真實情況.可是他們統統都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甚至反黨分子,把他們降職降薪,有的送去勞改.當然,執政者不會公開說,不允許批評是為了自己繼續執政,而往往說這是為了社會安定和進步,所以要把一切導致不安定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這樣說很迷惑人,因為安定和進步也是百姓所希望的.但是把安定解釋為不許可批評,實在太離譜了.相反,不允許批評倒反而會出現全社會的倒退,導致社會動盪.聽不進批評,甚至於聽不進不同意見是獨裁者的普遍心態,是把個人利益超越人民利益的典型表現.

至於對領導人的私生活的監督,在專制國家裏是絕對不允許的.領導人的私生活處於極端嚴格的保密之中.這和民主國家恰恰相反.在那裏一般百姓享有隱私權,但是政治家卻必須公開他的財產,家庭關係等.希拉里打了克林頓一記耳光,媒體立刻加以報導.甚至於並沒有打,媒體也可以猜測大概是希拉里打了.領導人上漫畫,被諷刺,是經常的事.而在專制國家裏,領導人是有特殊身份的人,非但不可以上漫畫,而且他們的照片必須放在報紙的頭版頭條,如果放錯了地方編輯要丟掉烏紗帽.(只是到胡錦濤上台以後有所改變).我國曾經公佈過領導人的財產登記和收入登記的辦法,但是沒有哪個領導人理會它.最近聽說要認真登記了.但是老百姓根本不相信,因為缺乏有效的監督檢查,誰相信那些玩弄的數目字.現在連領導人交了多少稅都不許公佈,還談什麼財產登記.領導人掌握著巨大的權力,可是卻沒有誰可以監督他們.他們內心如何平衡自己的利益和百姓的利益,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國家領導人的最大利益就是繼續執政.他們要消除各種可能妨礙繼續執政的因素,防止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一般而言,風險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黨內的異己分子的宮廷政變,二是普通百姓對統治的反抗.不論來自哪方面的風險,都要盡全力迅速撲滅.這就是我們常聽說的」消滅不穩定因素於萌芽狀態」.政治家們常用的偷換概念的伎倆就是混淆國家和人民,把反對他們的事件稱之為顛覆國家,分裂國家.這時候就把自己當成了國家.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政治家是不可以反對的,但是法律確實規定不可以顛覆國家,分裂國家.於是政治家把國家偷換成為自己.有許多為人民利益奔走的社會人士,以及批評國家領導人的人士就是在顛覆國家等罪名下被投入監獄.在文革時候乾脆把毛澤東規定為人民,批評毛澤東就是惡攻罪(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甚至於在改革開放以後,還把對毛澤東頭像扔墨水瓶的人判了無期徒刑.毛澤東去世以後再這樣做,顯然並不是為了鞏固毛澤東的執政地位,而是為了鞏固後來領導人的執政地位,給老百姓一個印象,任何輕視國家領導人的觀點都是罪不容饒的.

為了從積極方面防止對自己繼續執政的威脅,就必須加強自己的執政能力,加強對人事安排的控制,對輿論宣傳的控制,防止有獨立觀點的社會團體的出現,當然更不允許公然對自己執政權威挑戰的組織的存在.這些做法和人民利益毫無關係,實際上就是為執政者自己的利益著想.不過他們絕不會公開承認這些做法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喬裝打扮說成是為了百姓的利益.當然,我們並不否認,好的政治家執政是對百姓有利的,但是往往施政已經發生重大錯誤,百姓受到了嚴重損失,而執政者依然賴在位置上,不肯下台.

其實,政治家和普通老百姓都是一樣的人.上面對政治家的批評並不是因為政治家特別壞,而是制度造成的.許多政治家都是普通百姓變的.要防止政治家的上述的種種毛病,不是從教育出發,天天講為人民服務,搞黨性教育, 而是改變政治的制度,取消特權,使他們手中的公權只能用於為人民服務,不可能拿來以權謀私.這就是民主政治.在民主政治下,政治家的權力受到監督和制約, 而且政治家能夠被罷免或替換.他們有一定的任期,沒有足夠時間勾結起來,形成特權階層.

國家的功能

上面講了許多把國家冒充人民的例子,或者強調國家而忽視人民.但是國家或者另外相應的公共組織在現代社會中還是必要的.為什麼?因為有許多公共服務是人民所需要而私人不能提供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關於正義的服務.所謂正義的服務就是當個人受到委曲時,有地方去申訴,而且能夠得到符合正義的解決.個人和個人之間難免有種種糾紛,有了糾紛誰來裁判?這需要有一個大公無私的人或組織,來做這樣的事.當然,當裁判需要有專業知識,但更重要的是有一顆不偏不倚的心.這個條件說起來簡單,其實非常不容易.為什麼有時候裁判偏向一方,正義不能伸張?因為有些人有特權,有錢有勢,明明是這些人侵犯了別人,但是靠著他們的特權,可以逃避懲罰.只要看看北京馬路上的特權車,他們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橫衝直撞,交警也不敢管他們.他們敢於公然向法律挑戰.他們所依靠的就是特權.所謂正義的服務就是要跟這些有錢有勢的特權分子作鬥爭. 可想而知,這樣的鬥爭是困難的.單個的百姓是鬥不過那些人的,所以要有正義的服務.拿普通話來說,就是國家的司法要公正.

這就是為什麼要有國家的一個主要原因.國家代表著正義,百姓有冤屈可以得到公正的裁判.反過來講,如果國家偏向有錢有勢的一方,失去了公正,這個國家就瀕臨危險,百姓不會承認它,它自動地失去應該有的權威性.事實上國家(實際上是由它指揮的司法部門來代表的)這樣做的時候,絕不會是明目張膽地,而是用各種似是而非的說法掩蓋這種非正義的行為.不過無論偽裝得怎麼巧妙,真相總會被識破的.這時候國家就想方設法禁止有關事件的公開報導和討論,封鎖新聞.更有甚者國家用誣陷,莫須有的罪名,打擊那些主持正義的人士,新聞記者,律師,法官,民間人士,讓他們知道國家的厲害,三緘其口.這時候國家存在的合法性已經蕩然無存,國家正在走向瓦解.所以國家領導人如果想繼續執政的話,必須時刻注意國家能否代表正義,少了這一條,任何加強執政能力的措施都是無效的.

這裡討論的國家代表正義,我們只涉及到司法必須公正,相關的問題還很多.比如立法方面的問題,所謂惡法就是偏離公正的立法.不公開的法屬於惡法,侵犯人權的法屬於惡法(例如過去執行的收容遣送辦法),以國家的名義侵犯私人所有權又沒有適當補償,也屬於惡法.我國憲法中還保留著無產階級專政的條款.不知道是誰專誰的政. 專政的條款肯定屬於惡法.憲法中又說要建設民主法治的國家.到底哪句話是真,哪句話是假?世界上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敢於明目張膽地把專政寫在憲法上.而我國既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把專政寫在憲法中.不但是這麼寫的,而且也是這麼幹的.憲法還規定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私有財產只有合法的才受保護.比較之下,公有財產不論是否合法統統都受保護.每當人民利益和政府利益衝突時,不論正義在哪一方,一定是政府利益壓倒人民利益.受損的人只能忍氣吞聲.因為憲法有這樣的規定.

最近這幾年國內出現越來越多的暴力抗法.2006年8月11 日北京城管監察大隊副隊長李志強被暴力抗法者崔英傑刺死.原因是崔的唯一生產工具三輪車,兩次被城管沒收.第三次他新買的一輛三輪車又被沒收.氣急之下用刀砍死了李志強.崔是低收入者,靠三輪車為生.但官方掌握的宣傳工具一概不談崔的處境,而只強調李志強的事跡,並把他定為烈士.這使我們想起了聯合國人權公約開篇中所說的」 復鑒於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已鋌而走險以抗專橫與壓迫,人權須受法律規定之保障」.李崔的悲劇根源於無產階級專政.其實就是政府專老百姓的政,造成嚴重的對抗.

國家之所以需要,還因為有許多公共管理事務,個人很難提供. 大家常常講的用於抵禦外侮的國防,就是一例.不過進入21世紀以後,國防的重要性越來越小了.因為前面講的全球經濟一體化使得爭奪資源的戰爭不再需要,也因為國際社會對侵略行為有越來越大的制約.任何一個國家用任何借口侵略別國都不被認可.過去的侵略都要清算賠償,誰還有興趣做將要被清算的事呢.現代戰爭多半是意識形態之爭.看法的不同將永遠存在下去,何必動刀動槍?所謂國防,越來越成為用武力解決意識形態之爭的掩飾,或者用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真刀真槍來解決看法的不同.純粹從老百姓的立場來看,很少有人願意用性命去拼所謂的」真理」.除非像上面所說的上了政治家們宣傳的當.如果人類的理智能夠消滅軍備, 把每年上萬億的錢用於社會發展,就不會有窮孩子上不了學,窮人看不起病.更不會因為戰爭而導致的生靈塗炭和流離失所.

此外還有不少公共服務是個人不能提供的.比如環境保護,食品安全檢查,產品的技術標準制訂,壟斷行業的管理和外部性的管理等等.其中有些必須是強制性的,有些可以強制也可以非強制,各有利弊,有些則完全是自願性的.相應地,國家的參與有的是必要的,有的是可有可無的,有的是可以由民間組織做的.這些事應該分別具體情況規定國家的參與程度.一旦有國家角色的肯定, 就有收稅的必要,它需要由國家或相應的組織來做.但是這樣的所謂國家和現在大家所理解的國家會有很大的區別.它往往可以由較小規模的社區來代替.

正確看待人民,國家,和政治家的利益

把國家利益看得比人民利益更重,造成這種顛倒的原因,是幾千年來政治家的故意宣傳.我們要把這個被顛倒了的理論再顛倒回來,並不容易,雖然絕對不會再用幾千年的時間,但是恐怕也得幾十年,上百年.說實在的,如果真正把這個新思想貫徹到每個角落裡.世界上再也不會有戰爭了,大同世界也就實現了.大家知道世界上還有衝突,有戰爭,我們離開大同世界還差得遠,我們要從各方面去做工作,爭取沒有戰爭的世界早日來臨.其中最重要的,我認為就是把上面所說的三個利益的問題說清楚,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不可動搖的首要地位.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在人民這一邊,教育的任務最為繁重,因為民眾的數量非常多,幾千年的影響已經深入骨髓,成為文化的一部份.我們到處可以看到歌頌祖國,忠君報國,盼望開明君主,依賴大救星,愛國主義,為國捐軀等的動人故事,小說,電影,電視.這些作品並沒有明顯的錯誤,但是把人民利益的位置擺錯了.正因為錯誤並不明顯,糾正起來就特別困難.要讓一部份先進份子,首先懂得那些宣傳錯在什麼地方,這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至於對當權者來講,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天天都是這麼說的,也沒有人敢於反對,可是事實上講人民利益是空的,落實的還是國家利益,甚至是政治家自己的利益.比如挑動對某個國家的仇恨或不信任;朝壞的方面去猜測別人的動機,達到毒化氣氛的目的;搬出歷史老賬,糾纏不放;把比較容易解決的經濟問題說成是政治問題;總之,製造事端,唯恐天下不亂.最後是讓老百姓去承擔責任,或者花老百姓的錢,甚至叫老百姓去賣命送死.可見所謂的國家利益並不同於人民利益.如何教育當權者,讓他們明白什麼是真正的老百姓的利益,什麼是正當的國家利益,什麼是錯誤的國家利益,並不那麼容易.何況即使他們明白了,由於個人利益的衝突,也未必就能夠按照人民利益行事.更由於當權者大權在握,對一切損害他們利益的說法都會加以圍剿,用似是而非的理論模糊視聽.事實上在這樣的國家裏,理論的鬥爭從來沒有停止過,一方面老百姓為了自己的權利不斷在申訴呼籲,另一方面代表政治家的利益的理論又不斷被製造出來,甚至用行政的力量,用專政的力量圍剿民間的呼聲.雖然民間力量相對於專政的力量來看,總是弱小的,但是從世界大潮流來看,民間的力量最終必將戰勝專政.民主化是勢不可當的.

世界未來的政治結構

上面談了,只要有國家的存在,有政治家的存在,人民利益—國家利益—政治家利益,這三個利益的衝突總是難免的.在什麼情況之下問題才能夠得到較好的解決呢?從長遠的目標來看,只有在消滅了國家,當然也沒有代表國家利益的政治家時,這個問題才有徹底解決的可能.不過在一個良好的社會裏,公共服務總是需要的.沒有了國家應該由誰來提供公共服務呢?答案就是社區組織.它是遠遠比國家小得多的公共組織,絕對沒有力量去造原子彈,也沒有組織戰爭的能力.但是有力量防止犯罪,維護治安,治理環境,協調經濟活動.它關心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會關心世界大事,但不會把利益的先後關係搞錯,這樣的理想並不是烏托邦,現在的歐盟25國(到2007年將有27國)正在走向統一,國界的觀念越來越淡薄,而人權的觀念越來越加強,歐盟中有些國家已經用了統一的貨幣,穿越國界也不用簽證,而且正在討論統一的憲法,在這些國家內部發生戰爭是不可能的,這一先進的政治觀念的出現具有重大的意義,我們將樂觀其成。

2005.3.完稿;2006-8-20修改@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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