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象世界给予意识有了一定的储存工作后,意识就可以自我加工创造了。
我们说一个囚徒在狱中写了一本几百万字的书。这本书可说是意识再生的产品,因为这个人在牢里,他根本没有新的知性,新的感性与料。又如贝多芬耳聋以后,还能创作出美妙动人的音乐,也是意识的自我创造。若要以感性--理性模式,贝多芬听不到声音,根本没有新的感性直觉。
在这里,我们引申出一个问题:在我们完成一个理性认识以后,是否可以不放回到实践中去,而是将这个理性认识再反思,作进一步的意识反作用,也就是说从理论上产生理论?或是从意识上再反思那个意识,而不是放回物质表象世界来所谓的工具性的实践(唯物主义实践论)答案是肯定的。意识的再生性足可以证明这点。
西方的哲学家,其认识论基本上是继承希腊哲学家阿里士多德开创的主、客体的逻各斯论。即设置一个主体--我思,涉及一个客体--表象世界来作互相对立、统一的论述,其虽有涉及到意识的反思、情感、意志等意识表述,但并没有完全将人的意识作为一个独立体来考察。本人试图从这方面来予以考察,或许对意识会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我们知道,如果以表象给我们意识得到的认识而言,冰变成水,水变成汽,其实这三样东西都是一种物质——其分子结构是一样的。但我们给予它们命名时,说冰是冰,水是水,汽是汽三个不同的概念,而不是将冰和汽都以水来命名。这就说明,我们的意识已经意识到,表象世界的物质,在时空形式的运作下,是变化和发展的。
既然物质是变化和发展的,这个变化和发展构成世界的多样性。而我们的意识也可意识到这点,这就证明意识也是可变化和发展的。我们顺此而进一步考察:物质冰可以变成水,变成汽,那么这个意识是否可以变成那个意识,再变成另一个意识呢?前面我们已指出过,人脑的思维,只要他有一点客体表象的与料做对象,就可以制造、产生新的意识。
数学的算术最能表现这个意识的功能:我们从0至123456789这十个阿拉伯基字,产生无数的算题,就是意识产生意识的再表现。如果我们承认在我们头脑产生的意表是意识的,那么在头脑出现一连串的意识就是意识再生意识的表现。如我们说1+2=3 这个算题,我们不能说他是一个意识,而是几个意识作用的结果。即1是一个意识,2是一个意识,+又是一个意识,得到3,也是一个意识。
哲学家们对于意识的分析,已有相当的深入。尤其象胡塞尔这个现象学大师,将意识抽丝剥离,对人意识意向性的心理描述,做了非常深入细致的工作。但由于意识的显现性,就是说,意识要有所表达出来的意才成为“意识”,无可表达,无可命名的只能说是无意识或是佛洛依德的潜意识。故哲学家们一定要寻求一个客体为对象才能意识。(待续)
(转载自黄花岗杂志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书)(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