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73%的僱員都願意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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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澳洲編譯報導)「甜蜜的夢」是稱為藝術體操(Eurythmics)的電子流行組合中的一首歌曲。這首歌曲說得沒錯:每個人都在做一個甜蜜夢,那就是期望著有一個新老闆。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本週公佈的一個新的社會調查顯示,澳洲73%的僱員都想去別處工作。這個由Redballon和Insync公司作的「夢想僱主」調澳洲查(Dream Employers survey)在澳洲和新西蘭讓3000位公眾來提名他們心中的夢想僱主,得出的前十名如下:1.谷歌公司,2. 維珍公司,3.自僱,4.蘋果公司,5.澳航公司,6.迪斯尼公司, 7.OMD,8.悉尼水務局,9.Gateway,10.可口可樂公司。上述很多是明顯的頂尖大公司。但是Gateway是甚麼?我不得不再查證一次,看它是否是一個公司。事實上,它指的是那些希望為一個旅遊項目工作的人士。

要是你從來沒有聽到過OMD的話,你最好參加這個組織。我在網上搜查了OMD,發現它是一個全球通訊組織,並已連續五年榮獲世界最富有創造性組織的桂冠。這個沒有眾多消費者的公司竟能進入前十名的事實本身,就能證明其職業品牌的實力。在上述十個公司中,最令我感興趣的是第三種:那些嚮往自僱的人。74%的受調查者稱他們喜歡自僱。不過,真正的自僱者並不同意這種看法。

為甚麼呢?讓我們先來看看調查發現的喜歡自僱的理由:首先是渴望有更大的靈活性,其次是能從事個人喜歡的工作獲得的激動感,最後是有賺大錢的潛力。大多數人下海自僱的理由都非常相似。但結果呢?可能是更長的工作時間,更難賺的錢。當然,由自己來控制自己的工作這種想法非常誘人。很多卷入公司繁瑣官僚事務中無法脫身的人一想到能自己來做決定,能選擇工作的方式,享有完全的自由,無須聽人指揮或服從公司政策,他們就會踏上自僱之路。但是一旦走到這步,他們幾乎立即開始想念定期發工資的安全感,在一個業務興旺公司的相對穩定性,以及同事間的群體感。於是,他們就一相情願地想像能夠再回到一個夢想企業裡工作。

甚麼才是夢想僱主呢?據受調查的人士說,一個公司的聲譽比甚麼都重要;內部的優良風氣則是第二個最吸引人之處;而第三點則是僱主能使僱員在工作和生活兩者取得平衡。

一個成功的、至少能使人感興趣的公司必須具備下列的條件:工作機會均等、首席執行官領導企業,以及公司對社會和環境的獻身精神。但是對正在考慮選擇哪個工作職位的人來說,上述的三條還不是他們首先考慮的因素。

自古以來,人們一直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但如今,人們在從新思考這個觀念。在面臨選擇一個非盈利組織或是頂尖公司的工作時,挑選前者的人比挑選後者的多了一倍。所以,儘管在大公司打工有一種炫耀,更多的人們卻情願為慈善機構工作,不在乎工資低,預算小,也沒有名氣。

不管怎樣,我們應該為自己生活在一個仍然有可能為一個夢想僱主工作而感到幸運。在有些國家,如尼泊爾、科索沃和利比里亞,失業率介於40%和85%之間,能夠得到一份工作本身就是一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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