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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派遣勞工隱血淚 台派遣勞工是便利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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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青年九五勞動聯盟今(19)日陪同29歲的余小姐前往花博現場抗議,余小姐透過派遣公司,到花博園區未來館工作,上班僅4天,就遭人才天下派遣公司以簡訊草率解雇,對此青年九五勞動聯盟表示,花博美麗背後隱藏派遣勞工的血淚,派遣公司大量徵人,經過篩選錄用、訓練後還開除工作人員,難道台灣的派遣勞工就像便利貼一般,用完就丟嗎?

簡訊:(姓名保密)你好,我是戴小姐,明天你不用去花博辦公室,因為主任認為你太害羞了,無法與來賓互動與表達。我們這裡有工作會再通知你,這幾天的薪資都會給你。

這樣的對待讓余小姐感到十分不尊重,雖然派遣公司隨即向她表達歉意,但是余小姐所要的是繼續工作的權利,且當中因為質疑解僱的合法性,她已經在15日傳真至花協會要求具體說明解僱原因,但仍無善意回應,因此九五聯盟今日陪同當事人以及聲援團體一同去向花博討公道。

聯盟指出,在協調當中派遣公司曾表示,該公司承接的未來館派遣導覽人員約有26位,平均每月以4到5人作淘換,這樣的情況讓他們也很無奈,對此聯盟也懷疑是否自花博營運徵人以來,有得到資遣費、以及相關權益保障的離職員工有多少?

翻開余小姐的派遣合約書,其中不只有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六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的扣薪條款,更有高額違約金條款,其中載明合約期間從就任日起到花博(2011/4/25)結束,如果提前解約就要付出未履約日數x 2,000元的高額違約金,也就是如果距離2011/4/25前尚未履約100天,派遣公司得依契約求償20萬元,而派遣公司「人才天下」則表示「該契約已經給勞工局看過」。

青年九五勞動聯盟強調,這讓人不禁懷疑:是否花博的員工只要稍不合主管滿意,立刻開除,如果好用但想離開,就用民事求償的方式,將僱用成本完全轉移給勞工?另外,合約當中雖載明正職人員每個月工作有6天排休,但實際上只有排班10~15天左右,每個月約有10天是沒有薪資、沒有工作、沒有休假的「空白日」,可見花博派遣員工應徵後根本沒有勞基法最低工資的基本保障。

最後聯盟指出,台北花博雖貴為世界級展覽會,但館內工作人員的勞動權益卻連勞基法的保障都沒有,因此我們也提出幾點訴求,除勞工局應全面對花博勞務外包工作人員作勞動檢查,清查包括勞保、健保、勞退金提撥以及勞僱契約中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條款外,一旦確定違法,我們呼籲勞工局應從嚴開罰,並且花博會應跟這些違法廠商解約,終止人力外包業務,直接雇用這些工作人員。

對於青年九五勞動聯盟的抗議行動,台北市勞工局也表示,民眾在求職時,千萬不要輕易聽信業者或派遣單位的單方面說法,這樣易造成權益損失,一旦民眾對契約內容有任何疑問,應隨時來電勞工局查證,勞工局將主動提供法令諮詢,避免被誤導。

至於花博方面,花博總部發言人馬千惠表示,此事與花博總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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