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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署:兼差逾2千 擬繳健保補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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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台灣台北綜合報導)衛生署24日下午召開健保修法公聽會,關於新增「補充保費」部分,未來雇主發獎金或是上班族兼差所得超過2,000元,就得以費率2%,繳交保費。

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報告指出,草案內涵為雙費基、雙費率,費基分為投保薪資與補充財源等兩部分,分別有一般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的不同費率。補充保險費是以單筆計算,單筆上限1,000萬元,下限為2,000元,如果有多筆的補充財源收入,逐筆計收補充保險費,並無總上限的規範。

民眾獎金合計超出4個月投保月薪的部分、業務收入、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兼職所得共6項作為補充財源,徵收2%補充保險費。而雇主額外支付各種獎金或津貼給受僱勞工,雇主也要支付2%補充保險費。

而補充保險費跟著一般保險費率連動,一般保險費率上限為6%,補充保險費率上限為2.4%。

立委黃淑英表示,兼職所得單筆超過2,000元,就納入補充保費,非常不公平。她表示,加班的人等於是兼職一樣,意思差不多,但是加班費不用繳2%,而為自己家庭生活打拚兼職,要繳2%保費,這樣有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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