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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搖嬰重傷 地院判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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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19日電)襁褓中的嬰兒,千萬不要大力搖晃。桃園縣1名保母因搖晃出生7個月的嬰兒,導致肢體智能受損,完全恢復機率極低,被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今天指出,44歲丁姓保母具有專業育嬰知識,卻疏於注意,使得嬰兒受到大力搖晃,導致硬腦膜下、雙眼視網膜出血剝離;經法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處有期徒刑 6個月,得易科罰金。

承審法官指出,丁姓保母以新台幣8000元酬勞照顧7個月大的嬰兒,但卻未注意嬰兒頭部支撐力不足,無法承受加速度的搖晃,卻又在法庭中辯稱個人並無疏失,可能是嬰兒本身有疾病所造成。

法官為釐清真相,將嬰兒受傷狀況,送往國內 2家大型醫院鑑定,鑑定結果均表示,嬰兒有「意識模糊、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的症狀。

法官表示,鑑定結果中指出,這種狀況是經由外力造成,通常是受到高頻率、或是變化很快速度的搖晃,造成頭部受損,絕非個人身體疾病所造成。鑑定報告中也指出,被害人身體與健康,已經達到重大不治或難治的重傷害程度,肢體智能受損,完全恢復機率極低。

桃園地方法院判處保母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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