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國務院增加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用

【大紀元5月31日訊】美國國務院於2010年5月24日發佈消息,宣佈國務院2010年5月20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 發佈了一項關於增加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的臨時最終規定(interim final rule),此類簽證又被稱為機器可讀簽證(Machine-Readable Visa或MRV)。根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必須通過簽證申請費來儘可能支付非移民簽證審理的費用。但由於某些原因,特別是由於保安措施的加強,國務院在2008年1月1日制訂的131美元的簽證申請費已經不足以支付簽證審理的實際費用。國務院此次增加簽證申請費是為了保證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不斷增長的非移民簽證的審理費用,特別是那些較為複雜並需要深入調查審理的某些非移民簽證的審理費用。這次費用的增長涉及那些在護照中蓋章的某些非移民簽證和發給墨西哥居民的過境卡(border crossing cards)的審理。規定中的簽證申請費的增長將於2010年6月4日開始生效。

國務院規定中的有關新費用採用階梯式的結構(tiered fee structure),某些較為複雜並需要深入調查審理的簽證的申請費比其他非移民簽證的申請費要高。以下為根據新的收費結構某些非移民簽證類別的申請費用:

1.某些不需要向移民局提出申請就可以直接申請的非移民簽證,例如B1/B2觀光旅遊和商務訪問簽證以及所有學生和訪問學者簽證(F、M和J簽證)的簽證申請費均為140美元(E簽證除外)。
2.某些需要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獲准後才可以申請簽證的非移民簽證類別的簽證申請費為150美元,例如H(臨時工人和培訓人員)、L(跨國公司之間人員調動)、O(傑出人才)、P(運動員、藝術家和演藝人員)、Q(國際文化交流人員)和R(宗教人員)簽證。
3.美國公民的未婚妻(夫)的K簽證的申請費為350美元。
4.協約國貿易或投資人員的E簽證的申請費為390美元。
5.過境卡收費:持卡人為15歲或以上收費140美元;持卡人為15歲以下的墨西哥公民如果父母或監護人已經或同時申請過境卡收費14美元,此卡有效期10年或直至持卡人年滿15歲,以先到者為準。
6.集體L申請(L blanket petition)的簽證申請的防偽費(fraud prevention and detection fee)為500美元,只適用於L主申請人。

在公佈新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的同時,國務院還公佈了其他服務的信息和費用並且重新開通了60天的公眾評論期。在此60天到期後國務院將在考慮了公眾評論後公佈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的最終規定。有興趣評論的讀者可以登陸www.regulations.gov發表評論。此次費用增長將於2010年6月4日開始生效並且只適用於非移民簽證的申請。有關美國護照、移民簽證和其他使領館服務費用的改變正在考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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