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局迫害律師被責盜用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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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北京司法局對北京唐吉田和劉巍律師二律師舉行了戒備森嚴、如臨大敵般的「吊照門」聽證會後,不顧律師界對此決定的普遍不滿和反彈,於5月7日在自己官方網站上正式公佈對他們的司法處罰——吊銷律師執照。

唐吉田律師指出這種利用對公權力的盜用,看似很強大,實質上是很虛弱,是要將流氓進行到底。他們將行使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法定程序來主張自己的權力,對於北京司法局綁架全體工作人員為少數違法者的錯誤決定背書的舉措,他們還將採取一些行動來追究違法者的責任。

北京司法局綁架了全體員工為少數違法者錯誤決定背書

北京市司法局對於唐吉田和劉巍二律師的吊銷律師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於5月7日刊登在北京司法局的網站上。唐吉田認為北京司法局的這個決定是建立在不存在事實基礎上,並且是對法律錯誤的適用做出的決定。他還說:「某種程度上北京司法局綁架了全體工作人員為少數違法者錯誤決定背書,這個錯誤決定不僅不能反映出他們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反倒敗壞了自身的形象。這種利用對公權力的盜用,看似很強大,實質上是很虛弱。到目前為止,我沒看到正式的文件,但網站上司法局的有一個欄目裏有這樣三個處罰決定,劉巍律師、我後面還有年初作出處罰決定的李莊律師。」

北京司法局某些官員藉機報復

唐吉田表示對於北京司法局一意孤行的決定,他們正在考慮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這樣法定的程序來主張自己的權利。他還認為這是北京司法局的藉機打擊報復,因此他們將追究相關的責任人,他說:「在這個過程中司法決定和相應的決策直接決定人,我們也要採取一些行動來追究他們違法的一些問題。當初瀘州法院的一個司法建議,它的本意想不讓我們繼續介入他們所在地的案件,但是北京司法局的某些官員一直以來恨之入骨,總是想尋找一個機會來報復我們,那這種以瀘州司法建議方式出現,他們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要把它用到位。」

北京司法局是要將流氓進行到底

唐吉田認為北京司法局的這個決定也是要將流氓進行到底,他說:「實際上我們國家和一些具體單位,往往少數違法者借用所謂的講政治、講大局或者是要維護穩定呀、要鞏固權力阿,把一些正義合法力量綁架了,讓其他人在他的賊船上一起搖櫓或者撐漿,要幫他壯膽,不客氣地講,是要將流氓進行到底。」

今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明天或許發生在更顯赫的人身上

唐吉田律師還披露當他和劉巍律師到北京律師協會找相關領導時,他們連樓都上不去,他們受到如同訪民一樣的待遇。他分析說:「這些頭頭也沒法面對我們,如果說真話,顯然司法局做錯了,如果說假話的話,他們也沒有這個勇氣說出口,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迴避我們。」

他認為說:「如果認同規則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接二連三發生,那整個社會無論是普通民眾還是為居高官,他就是生活在一種無序之中,那無序生活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找到幸福感。今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明天或許發生在更顯赫的人身上。那種就是叢林法則,不是社會了,而是動物莊園了。我相信執政當局中有良知和有一些正義感的人不會任其長期存在,哪些盜用執政資源的人也會伏法,付出一定代價。」


圖:司法局官方網站上正式公佈對唐吉田、劉巍二律師的司法處罰——吊銷律師執照。(網絡截圖)


韋良玥:北京司法局認定事實有問題

黑龍江的韋良玥律師認為北京司法局這次以吊銷的行為,認定事實有問題,而且這種處罰也不符合法律的立法本意,並且作為司法行政機關,他除了有規範自己被自己管理律師的一些合法的行為以外,他也有保護律師合法權利的義務和職責。那在後者的保護的職能上,發揮的不好,導致現在律師的合法權利出現被干擾的行為越來越多。

他讚賞唐吉田追求真理的勇氣,他說:我對唐律師比較瞭解,他原來也是一個檢察官出身,後來做了律師,他的性格包括他的觀念決定了他追求真理的這種骨氣,這個非常好。」

他認為當時唐吉田和劉巍二律師,當時發生了他們離開法庭的這種行為,是因為他為了維護當時的合法權利與法官據理力爭。最終經過努力也無法保障自己辯護權的情況下,那麼他離開這個法庭。作為一個辯護律師,他是盡了自己的職責,並沒有、並不是去故意的擾亂法庭。而是法官不正當的審理的一個程序,他向不正當審理程序向法官提出了糾正意見,未獲准許離開法庭,跟故意擾亂法庭秩序是有很大區別。

司法局拿不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兩位律師有擾亂法庭秩序的事實。而且他對他倆的處罰用了一種最嚴厲的處罰。因為按照律師法的規定,你真正存在的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的話,它也是6個月的一種暫停執業的一種處罰。只有特別嚴重的情況下才是用吊銷執照。

謝燕益:權力要接受法律的制約

謝燕益認為律師既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還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麼一個角色。他覺得唐律師和劉律師,包括他們這些律師,基本上是希望通過個案,或者通過一些觀點,來影響到這個權力要接受法律的制約。現在有些權力不願意受法律的制約,這個權力就會有問題。這種任意對律師的職業權利去剝奪的這種做法無疑是加劇這個社會的矛盾。

事件回放

2009年4月27日,瀘州中院開庭審理一起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案)。北京舜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巍、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吉田出庭為被告人楊明辯護。辯護期間,律師被故意刁難、剝奪發言權。法庭不讓當事人完整髮表自己的意見,也不允許發表律師的意見,律師的發言不停地被打斷,無法正當地行事辯護權利。只好退庭抗議,而遭到北京司法當局以吊銷律師執照的懲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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