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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米酒價格高 設料理米酒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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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9日電)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米酒價格居高不下引發批評。政府兩度修正菸酒稅法,除調降稅率外,更以增設「料理米酒」方式為酒價解套,歐美國家雖有質疑,財經官員將加強說明。

米酒在台灣屬於民生必需品,菸酒稅法施行前,每年銷售量約2.1億瓶,民國92年起米酒比照蒸餾酒類每公升課徵菸酒稅新台幣185元,每瓶0.6公升米酒菸酒稅高達111元(每瓶售價180元),每年銷售量僅約750萬瓶,導致私劣米酒充斥市面。

政府在98年5月13日修正公布菸酒稅法第8條條文,蒸餾酒類改按酒精度課徵,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2.5元,每瓶0.6公升酒精成分19.5%米酒的菸酒稅降為29.25元,米酒售價也從180元降到50元。

另外,其他蒸餾酒包括白蘭地、威士忌、白酒也將跟著降價,以600CC瓶裝的酒為例,36度的白蘭地酒稅降為54元,省57元,減幅超過一半;40度的威士忌酒稅降為60元,省41元。

菸酒稅下降後,雖然米酒每年銷售量增為8000多萬瓶,但民眾認為稅負仍屬偏高,私劣米酒問題依然存在。

財政部委託台北大學民意與選舉研究中心,針對「民眾使用米酒習慣與加鹽米酒的替代性及接受度」進行問卷調查,受訪者中有96.4%將米酒作為烹調使用,顯示米酒與現行加鹽料理酒用途相同,兩者屬直接競爭或替代關係的相似產品,財政部因而考慮再度修法,以增列「料理米酒」的方式解套。

財政部評估,將現行料理酒定義中增列「料理米酒」,讓米酒可以按「料理酒」課徵,不但大幅降低民眾經濟負擔,也降低民眾購買私劣米酒的誘因,進一步阻卻私劣米酒在市面流通。

財政部的構想獲得行政院支持,行政院院會也在 7月1日)審查通過「菸酒稅」法第二條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條文是將料理酒定義增列「料理米酒」,明定料理米酒指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的酒,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20%,且標示專供烹調用酒。

按照修正條文規定,米酒如經標示專供烹調用,菸酒稅將按現行加鹽料理酒課稅方式,也就是每公升課徵9元菸酒稅,而市售瓶裝(0.6公升)料理米酒將僅課徵5.4元的菸酒稅。

一旦修法後,米酒每瓶售價將從50元調降為25元,行政院長吳敦義並裁示將草案送8月16日的立法院臨時會審議。財政部評估,如果修正草案能夠三讀,不排除最快9月米酒就可以降價。

不過,以料理米酒解套的方式,也引起美國與歐盟國家的質疑。財政部官員說,為了取信於歐美國家,曾以台北大學民調受訪者中有96.4%將米酒作為烹調使用,希望能說服歐美國家。

官員表示,由於美國與歐盟仍然質疑,一旦米酒降價,會產生替代性與競爭性,政府會再做一次民調,證明就算米酒降價,民眾也不會從喝威士忌與白蘭地改為喝米酒。

官員表示,米酒與威士忌、白蘭地是完全不同的酒類,根本不可能因為米酒降價,民眾不喝威士忌改喝米酒,米酒與威士忌之間不會有替代性或競爭性,政府會透過民調數據讓其他國家瞭解台灣市場的真實情況,也平息他們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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