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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拒收 慣竊卯起偷 台監院糾正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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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據中廣新聞張德厚報導)宜蘭監獄在98年間拒收一名藍姓慣竊入監,結果這名慣竊又犯下了29起竊盜、毒品案。監察院調查後指出,宜蘭監獄草率認定該名慣竊為癌末患者而拒絕入監,宜蘭地檢署對於被拒絕入監中的被告,也沒有切實查核被告的身體狀況,而法務部對於監獄拒收的情況,一直沒有訂出標準作業程序,讓有心人可鑽漏洞避刑責,形成執法漏洞。基於各項缺失,監察院通過糾正宜蘭監獄、宜蘭地檢署及法務部。

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後表示,慣竊藍金進因多次竊盜被判刑1年4月,但宜蘭監獄只草率依X片檢查就認定藍金進罹患骨癌末期,並沒有依醫師建議進行切片檢查,在沒有證據證明入監不能自理生活或有喪生之虞的情況下,就拒絕收監,結果往後1年間,藍金進仗著反正不會被關,又再犯29件竊盜毒品案。

高鳳仙指出,藍金進被拒絕收監後,宜蘭地檢署並未依法將他送交適當處所,也沒有追蹤查核他的健康情形。而監察院調閱5年來全國各矯正機關拒絕收監的個案,發現拒絕收監人次為760人次,包括水痘、貧血、骨折、洗腎、糖尿病、高血壓、視力不良、裝置人工關節、牙齦出血、情緒不穩等,各種原因都有,不但欠缺客觀標準,而且有不少過於寬濫。

高鳳仙說,法務部對於監獄拒收的情況,沒有訂出標準作業程序,也沒有訂立督查機制,放任監所以各種奇怪病情或奇怪證據拒絕收監,「讓有心人士可以在判刑確定後能輕易逃避刑罰」,拒絕收監的受刑人高達約2/3沒有再入監服刑,形成執法一大漏洞,嚴重打擊司法威信。基於多項缺失,,監察院通過糾正宜蘭監獄、宜蘭地檢署及法務部。

甚至有相同的身體狀況,在不同矯正機關卻有不同判斷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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