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當局研修例 懲私院漏報事故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2011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綜合報道)香港浸信會醫院月初發生初生嬰兒墮地事件,院方聲稱嬰兒無嚴重受傷,毋須即時呈報,但消息指,嬰兒事後曾出現腦出血。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指,浸會醫院有責任呈報,又稱會研究修例,懲處違規私家醫院。衛生署亦指事件嚴重,要求醫院4星期內提交報告,又會檢討監管機制。

本月4日,一名嬰兒在浸會醫院出生時墮地,撞傷頭部。事發後,浸會醫院行政總裁陳崇一稱嬰兒無嚴重受傷,所以沒有向衛生署呈報。但有消息指,醫院曾為嬰兒檢查,發現他腦部有滲血,但不肯定是因為生產過程還是墮地引致,嬰兒最後已康復。

周一嶽昨日回應時說,該次事故並不尋常,院方有責任通報事件,如果嬰兒出現內出血,健康情況可大可小,就更加應該通報。即使醫院不通報,衛生署也有責任監管私家醫院的通報程序是否足夠。因為醫管局會呈報事故,不是單一考慮病人情況是否嚴重,而是視乎事情的嚴重性,私家醫院亦應該這樣做。不過若醫院沒有通報,衛生署亦都無權作懲罰,局方會研究,能否在發牌條件方面進行跟進。

衛生署表示,現行法例對私家醫院監管要求不高,未符合市民期望,長遠計劃修改法例,一旦私家醫院漏報事故,將引入更多懲處,包括罰款。

衛生署現時規定,私家醫院若發生13類嚴重事故,例如足月嬰兒在出生7天內,非預期死亡或嚴重受傷,又或手術錯誤導致病人死亡,都要在24小時內向衛生署呈報。但這些規定,只是列入一份實務守則,並無寫入正式法例。即使發生嚴重事件,衛生署亦不能循法例去追究。

現時衛生署會公佈私家醫院發生何類事故,但不會公開醫院名字,公眾無從知道哪間醫院犯錯。衛生署署長林秉恩表示,署方會因應市民期望作出檢討。將來會修訂法例,懲罰刻意漏報或誤報嚴重事故的私家醫院。

私家醫院向衛生署呈報的嚴重事故,近年大幅減少,由09年的52宗跌至今年至今只得3宗。林秉恩表示會加強監察。

相關新聞
香港數間媒體遭追稅 記協批稅局無底線審查
港勞權監察報告:勞工權益陷「結構性崩壞」
港宏福苑火場:演奏家馬忠駒找回18部珍藏古箏
法記者訪港遭驅逐 無國界批港府將簽證武器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