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他一個開價的建議,若要跳脫同社區的比較價格,就必須先把房屋不容易被取代的優點強調出來:
一層只有一戶,這單純的優點也是很難被取代的。獨戶又邊間的採光更好,這個優點也很不容易被取代。
客廳看出去的視野是一望無際的山巒景觀,每個房間窗外是中庭景觀,不會看到對面房子的後陽台,這更是個不易被取代的優點,因為每天在客廳裡看出去都是對面另一戶房子的後陽台的曬衣場,讓人很掃興。
裝潢很新也是個優點,但還要剛好找到適合的買方,用裝潢比較不容易說服買方。只要買方一進房門,看到上述的優點,直覺就會滿意而選定的房子,這時你要考慮的是:「買方會出什麼價位呢?」你應先模擬買方情境,為什麼買方會看上你這房子?
●是這個樓層只有獨戶,很單純的因素嗎?他回答:是這個因素。
●是進門後,一眼就看到邊間採光好的因素嗎?他回答:是這個因素。
● 在客廳看出去視野是一望無際的山巒美景,房間窗外是社區中庭廣場、視野較好的因素嗎?他回答:是這個因素。
● 是房子的建材隔間及裝潢較好的因素嗎?他回答:那就不一定了,如果裝潢不適合,買方也會打掉重新裝潢,搞不好還得多花一筆錢呢!
我就告訴他:
好,那你就把這些不易被替代的優點在廣告單上強化出來,因為任何人看到這些優點,都會喜歡的。
每個人都很在意自己天天住的房子的環境是單純、安全、採光好、舒適、視野一望無際又有景觀的,如果碰到了一個不好相處的鄰居,住得就會很彆扭,就會很想搬離這個鄰居。
當你模擬好後,認為上述是不可替代的優點,那就不用客氣,用同社區的成交價一千一百五十萬加一五%來開價,約為一千三百二十萬。
買方看中這間房子的優點時知道,即使多一點價格也買不到這種獨戶邊間優點的房子,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機會,即使他拿同社區其他房子的成交價比較,都會被這些優點給遮蓋住,買方心中也明白為何你價錢會開得比較高,因此買方的心中會用同社區的行情價,自動會加價五%,也就是同社區房子的成交價一千一百五十萬加五%,約為一千兩百萬左右,這應是買方心中接受的理想價格,但買方仍是會出價在一千一百八十萬左右,做為讓仲介和屋主之間的討價還價的空間。
接下來,就由仲介商開始斡旋,你只要把小幅的讓價空間留給仲介商在中間努力斡旋,成交價的主導權就由你在掌握讓價的空間了。
若在同社區內,房子有「比較性」的優劣勢時,房子的成交行情在正負五%至一○%都是合理的範圍,最後會再以「五」、「零」的尾數為成交價。
也就是說,這戶房子的同社區成交價行情加上五%等於約一千兩百萬,或加上一○%等於約一千兩百五十萬,這兩個價錢都是合理價。
最後的成交價,這就看仲介商及賣方的溝通功力了。請問讀者,你認為最後這戶房子的成交價會是多少錢呢?
結論是一千兩百五十萬成交,因為比買方心中原來接受的五%價位再多了四%,仍是買方可接受的價格,比行情價一千一百五十萬還要高出近一○%,更超過賣方原期許的一千一百八十萬。我這朋友非常高興的把這房子賣出去。
若這個房子當初一旦開錯價為一千兩百萬,同一個買方若看中意了,也不可能會加價為一千兩百五十萬購買的,成交價只會一路往下走。
由此可知,定價同時就決定了你的成交價範圍在哪裡。只要你的房子有獨特優點,就可跳脫同社區的其他房屋的比價,再加上定出漂亮的價格,成交價就比你自己的期望值還要更高。
對於大額商品而言,定價與銷售之間的學問,不可不知。
商業周刊經濟達人:漲價(定價)和成本反映並不直接相關的,產品的價格是由買方對產品的價值認定而消費,不是由賣方的成本加利潤金額來消費的。
例如:立法院修法將法定的員工最低薪資提高,因此廠商就把提高的成本反映在產品漲價上,消費者會認同漲價而繼續消費嗎?
計程車跳錶的起步價為七十五元,現在計程車司機改用進口的大型賓士車載客,汽車的成本提高了,客人一上車,司機就說:「我的車是進口的賓士車,成本較高,因此起步價提高為一千元」,請問還會有人搭嗎?
但,星巴克的案例則不同,在經濟不景氣時價格不降反漲,漲價的原因並不是咖啡的成本提高,而是星巴克客人,仍然認同漲價後咖啡的價值而繼續消費,因為星巴克賣的不止是咖啡,還有空間、沙發、氣氛及消費者的環境感受。
這就說明了,商品的定價是由買方認同的價值來決定,不是由賣方的成本因素來決定。
用這星巴克的案例,商品漲價後客人還是認同這咖啡的定價來說明:房屋的定價及成交價也是買賣雙方認定(被說服)的價格,因此「答應就是行情」,並不會受屋主當初的購屋成本影響,不一定會受市場景氣影響,也不見得會受同性質、同社區產品的比較而影響。@(待續)
摘編自 《銷售過招論》 商周出版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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