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院為1882年排華法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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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08日訊】美國國會參議院10月6日晚上全體通過一項決議案,為美國的1882年排華法案表示道歉。議案還對舊金山以及其他城市當時對華人的暴行和華人移民被虐待表示道歉。

據美國之音報導,這項法案的主要發起人布朗(Senator Scott Brown)參議員說:「雖然決議案無法逆轉華人移民過去遭受歧視所造成的傷痛,但是很重要的是我們要承認多年前所犯下的錯誤。」

參議院版本的決議案以編年體方式細數對華人的不公不義。決議案承認排華法案與其他的反華立法不符美國《獨立宣言》中「人皆生而平等」等原則,也不符合美國憲法的精神。

參議院對當年因這些歧視性立法所造成的錯誤而受傷害的華人及其後人表示遺憾,並重申承諾保障華人及其他亞裔在美國享有與其他種族完全相同的權益。

排華法案是指美國國會自1879到1904年通過的一系列對華人帶有歧視性的法律(Chinese Exclusion Laws),其中以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The Act of 1882),禁止華人入境並取得美國國籍最具代表性。排華法律一直到1943年,美國和中國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盟才被廢除。

聯邦眾議員趙美心:祖父亦為受害者

美國華裔聯邦眾議員趙美心(Judy Chu, D-CA),5月26日連同2位眾議員及2位參議員共同提出了一項「要求美國國會對美國自上世紀末以來實施長達60多年的排華法案表示遺憾」的決議案。

趙美心表示,她的祖父就是排華法律的受害者,她希望通過這個決議案,讓和她祖父一樣,在排華法律實施的60年期間遭到不公正待遇的華人,能夠得到來自美國國會的誠摯歉意。

趙美心說:「一個世代以來,我們的先人,包括我自己的祖父在內,被美國政府告知這片自由之土並不對他們開放。對他們來說,早已到了國會正式承認這些針對華裔移民的醜陋法律,並對他們表達我們誠摯遺憾的時候了。」


美國華裔聯邦眾議員趙美心(Judy Chu)(圖片來源:United States Congress)

加州很多華人的祖父輩曾經遭受過種族歧視,他們對參議院的決議案表示欣慰。主導這項決議案的議員們接下來將推動通過眾議院版本的決議案。

排華法案大事記

1876年和1877年——加州兩次發生白人種族主義者襲擊舊金山唐人街的騷亂。到七十年代末,排華情緒在加州蔓延。

1880年——科羅拉多丹佛市發生白人種族主義者包圍華人住宅區的暴力事件,造成多人受傷。

1882年——美國通過歷史上唯一一個針對特定族群的種族歧視法案「排華法案」。該法案的提案人是當時的加州共和黨參議員米勒(John F. Miller)。他認為中國人是一個無法融入美國文化的種族;如果不對中國移民進行限制,美國人口素質會遭到破壞。與此同時,擔心中國勞工搶奪工作機會的工會組織以及宣揚保護「純粹」美國文化的人士也向國會和當時的總統阿瑟(Chester A. Arthur)施壓,終於導致該法案獲得通過。這項法案不允許新華人移民進入美國,不允許華人與白人通婚。另外,華人不能出庭作證、不能歸化為美國公民、不能在美國購屋、不能在政府任職,在美華人的配偶及子女也不能入境美國。

1885年——加拿大政府開始向入境華人收取所謂「人頭」稅,使華人成為唯一需要交納稅金才能入境的族群。

1923年——加拿大循美國之例也通過了排華法案。該法案禁止中國人或者有中國血統的人以移民身份進入加拿大。已經居留在加拿大的華人,必須在該法生效之內12個月向移民局登記。

1943年——美國國會廢除了該法案。這是因為美中兩國在二戰期間是反法西斯同盟國,該法案成為兩國關係的障礙。羅斯福總統在簽署廢除排華法案的法令時表示:「通過廢除排華法案,我們可以改正一項歷史性錯誤。」但美國政府並未就法案正式做出道歉。

1947年——加拿大國會也正式廢除排華法案,允許華人享受和其他族裔一樣的移民待遇。

2006年——加拿大政府正式就人頭稅排華法案正式向華人社區道歉。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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