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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兒童醫療補助 輕鬆享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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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台北市推出「兒童醫療補助證」多年,提供台北市幼童到醫院看急診,掛號費補助80元等多項服務。為了提醒尚未幫孩子辦「兒童醫療補助證」的父母更便利的辦卡服務,衛生局除了原本的臨櫃辦理,也推出網路、傳真或郵寄申辦服務。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表示,去年調查,台北市近2年出生的嬰幼童,還有2成家長,尚未幫孩子申請補助證,為了讓更多家長幫孩子申請醫療補助證,推出「兒童醫療補助服務送周到」計畫,針對還沒辦證的民眾,由民政單位在嬰幼兒出生次月,由民政局寄發補助相關訊息,簡化民眾申辦流程。

高偉君說:「今年民眾除了臨櫃申辦「兒童醫療補助證」,還可以透過網路、傳真、或郵寄的方式申請。」

高偉君補充,台北市的「兒童醫療補助證」補助對象分3類,只要設籍北市0到6歲幼童,父或母一方設籍北市2年以上,幼童急診掛號費減免80元,另外健檢掛號費減免50元。如果是設籍北市0到6歲幼童有低收身分、或0到12歲為罕見疾病患者或重大傷病範圍,門診掛號費持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門診掛號費可減免50元、急診掛號減免80元、住院補助自付額等。

衛生局提醒民眾,尚未申請該醫療補助證的民眾盡速申請,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

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

補助類別

補助對象

補助項目金額

第一類兒童

1設籍本市6歲以下之兒童,且其父母之(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滿2年者。

1急診:掛號費(8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2住院:健保部分負擔

3健檢:掛號費(50元)及健康諮詢費

第二類兒童

1設籍台北市6歲以下兒童,且具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的低收入戶身分者或經社會局核定特殊個案,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

2設籍台北市12歲以下兒童,且符合衛生署公告的罕見疾病患者或經健保局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者。

1門診:掛號費(5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2急診:掛號費(8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3健檢:掛號費(50元)及健康諮詢費

4住院:健保部分負擔及自付額

第三類兒童

1設籍台北市6歲以下兒童,且持有「台北市第3 胎以上兒童證明卡」

1門診:掛號費(5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2急診:掛號費(80元)及健保部分負擔

3住院:健保部分負擔

                                                       〈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   製表/施芝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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