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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立委並選 台監委:無需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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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綜合報導)台灣每年有不少大小選舉,耗費大量國家資源,監察委員提出,合併選舉是多數人民的共識,在就職日期不變的前提下,可將下任總統選舉投票日提前到明年1月中旬,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合併舉行,依法並無不可,也無需修法。

選舉頻繁造成的負面效應,包括公職人員為參與選舉無心問政,施政短視近利,欠缺中長期規劃,影響國家競爭力。監察委員李炳南、周陽山8日提調查報告,建議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

報告指出,從民國89年到99年間,除96年外,每年選舉,共18次、27類,選務經費超過新台幣143億元;加上合併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是多數人民的共識,相關權責機關應積極推動合併及簡化選舉制度,以免造成國家機器虛耗、社會資源浪費。

明年總統大選應於4月19日前完成投票,第8屆立法委員依法應於明年1月21日前完成選舉投票。在就職日期不變前提下,兩者合併舉行,依法並無不可,所以無需修法。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表示,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在技術上沒有問題,但目前沒有定論,預計在19日召開的委員會議會做最後決定,如果意見紛歧,則會動用表決。

監委認為,公民參政權是憲法保障基本權利,不在籍投票制度是落實這項權利的重要機制。目前不在籍投票制度,已在美、英、德、法、澳、日、韓、菲等96國實施,台灣雖研議多年,至今仍處於研議階段,應早日定案。

周陽山說,內政部目前研修的修正草案,不在籍投票僅限國內選民,不適用海外台商或華僑,在中國大陸的台商,要投票也得回台灣或金門、馬祖,且要事先登記;對不在籍投票,中選會應儘速做決定,否則擱誤時程會更嚴重。

同時強調,下屆總統及立委是否合併選舉,中選會應尊重民意及朝野意見,及早確定。對於下屆總統及立委選舉是否採取「不在籍投票」,中選會也應基於專業、審慎評估,儘速決定,以落實公民參政權的保障。

另外,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預定103年實施七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若能落實,應可大幅節約選務經費及社會成本,但選務工作相對趨於複雜,應提早規劃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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