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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生育 台婦團:立法創優質生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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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立委黃淑英及婦女團體8日推動催生條款,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生產風險補償基金條例」及平價優質的托育環境,「生產風險補償條例」9日將開始連署立案,黃淑英表示,希望創造更優質生育的條件及生育環境。

根據衛生署統計,婦產科的醫療糾紛,占歷年醫審會調查醫療糾紛案件的15%。衛生署推估,若針對產婦、新生兒死亡、傷殘等重大事故補償,總金額約需12億。

生育險補償基金,為保障產婦與嬰兒於生產過程中所遭到因不能預期之危險所受之損害,能夠讓遭遇風險的婦女及其家屬,盡速獲得補償,採取「無關對錯」,一旦發生損害,婦女或家屬即能在第一時間獲得基金的補償,黃淑英比喻為「第三責任險」。

婦女團體表示,初期預算可由政府編列、公益彩券盈餘、菸品健康福利捐等財源挹注,實際從事接生服務的醫療院所的費用,開辦後五年開始開徵。

另外,國民年金增列生育給付,黃淑英已在去年提出修法草案,黃淑英認為,國民年金女性被保險人多數為家庭主婦,相較於其他社會保險,國民年金為有生育給付顯有不足之處。

對於國民年基納入生育補助,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回答媒體時表示,國民年金是針對未就業國民所設定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立委黃淑英的提案,並未納入目前內政部的國民年金法修正版本裏,將再進一步與立委溝通協商。

陳素春表示,生育給付納國民年金範圍,需視給付的方式如何才能估算保險費是否會增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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