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培德美國休斯頓報導)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位父母的心願,家長 往往都會為子女爭取最好的。在學校教育面前,家長和老師同樣是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導引人,孩子前程的設計師。
研究顯示,積極參與教育的父毋,是增進孩子學習成就與人格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家長與教育服務是合作關係。用心的家長也會適當行使權利,從各方面安排孩子的前程,協助子女擁有最好的學習環境。
根據德州相關法律和條例,每所學校都有各自的招生區域範圍,也是該學校所服務 的周圍居住區。獨立學區根據學生的家庭住址,指定每個學生到特定的小學、初中或高中上學。為確保學生享有最廣泛的受教育機會,獨立學區允許家長把孩子送到「住所」或「分配區」之外的學校就讀。前題是該校有名額和家長負責交通問題。 另一種情況是在孩子入學前,家長上網查閱孩子被分配學校的評估,通常分為表現 不佳( low performing)、滿意 ( satisfactory )、認可 ( recognized ) 和優秀 ( excellent )四級別。如果分配學校的評估有連續2年「表現不佳」的記錄,家長可以行使權利,用書面方式要求校長安排轉學,將孩子分配到好的學校就讀。家長必須同意孩子在新選擇的學校學滿一整學年,並且解決學生的交通問題。
家長擁有為孩子爭取各學科資優教師的權利。向學生和別的家長詢問資優教師人選是最好的渠道,也可與教師預約面談,評鑒教師與孩子的合適性。雖然不能保證一定如願,但家長可採取書面向校長提出教師人選請求,或在等待名單上登記。學習評分報告或成績單是反映孩子在哪些科目中有收穫,哪些科目中存在問題的方法,不一定能衡量孩子的智力。如果學習進展不甚滿意,教師必須在評分期中期或其它時間,採用電話、電郵等各種聯繫方式,將初步報告通知傳遞給家長,希望由此溝通,幫助孩子提高學習進展。家長必須簽名並交還學校
發成績單的時間通常是每6至9個星期評分期結束後不久。如果家長能提出沒有接到初步通知的有利證明,教師不可在成績單上評分「不合格」或「不及格」。當今科技先進,為了提供學習協助,家長有權隨時登陸學校教師網站,查閱孩子的評分報告。更可設置個別要求,獲得有關孩子課程、曠課或行為等用於評估學業表現標準的資訊。
學生家長:行使權利助孩子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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