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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對騎車闖紅燈者罰款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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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2日訊】(大紀元紐約訊)曼哈頓腳踏車騎士Juan (JC) Rodriguez在第一次闖紅燈之後不吸取教訓,第二次還不吸取教訓。第三次就拿到了上千元的罰單。

有些腳踏車倡議者認為對兩輪車騎士施予與拖拉機拖車同等的處罰太過分,而另外一些則認為腳踏車騎士應該在紅燈時停下。

市議員瓦卡(James Vacca)說﹕「他們威脅到行人,很多行人是年長者或小孩,他們碰到腳踏車時可能無法及時閃避。我們有太多開車和騎車的人認為這些交通規則不是給他們設的。」

車管所發言人Nick Cantiello介紹,腳踏車騎士闖紅燈會受到以下的處罰:初犯者$190元,第二次$375元,第三次則罰$940元。但是他們無須像汽車司機那樣繳付$80元的附加費,而且也無須擔心駕照點數的問題。Cantiello說,「腳踏車騎士與其他機動車駕駛者一樣要遵守路面的規矩。」

Rodriguez 表示不管這麼做是否合法,但是腳踏車騎士在安全的前提之下穿越紅燈是件很平常的事。他3月3日騎車上班途經第109大街附近的中央公園西路時被一個交通警攔下。他說,「我的第一個想法就是『真有這回事?你不是在開玩笑吧?』」不是玩笑。這個警員還因他的車沒有裝鈴鐺而給了他一張罰單。

Rodriguez覺得這次是運氣的關係。但是六天後,另一個警員在他闖過河濱路和西第96街的紅燈後將他攔了下來。Rodriguez還於7月在闖過Chelsea一處的紅燈後被攔了下來。他對三張罰單全不認罪。

在8月的一次聽證會上,Rodriguez對他在河濱路拿的那張罰單進行申辯。法官判他$375元罰金。Rodriguez上週回到交通法庭對他的其餘兩張罰單作出無罪申辯,結果被判罰$1,000元。

親腳踏車環保組織「時間到了」的Barbara Ross說處罰體制需要調整。她說,「對腳踏車騎士的交通違規罰款$950元,與開4噸位機動車每年撞死數百人的司機的處罰一樣,這未免過分與不公。交通警察應當注重路面安全,而非將它們作為市政的一個收入來源。」

Rodriguez希望通過把他的故事講出來,好讓其他腳踏車騎士不要因闖紅燈而破費這麼多。他說,「世道變了。騎士們需要意識到最糟糕的情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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