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送公安「不作為」錦旗遭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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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靜慧綜合報導)9月21日,成都市民侯建民在成都市公安局門前舉起一面長約2米的錦旗,上書:「贈成都市公安局:『不作為』」,引來行人的駐足圍觀,隨即遭到武警搶奪,侯建民本人也被帶進公安局盤問一個小時後釋放。

侯建民對大紀元記者說:「被我舉報職務侵佔的2個人不但逍遙法外,還被評為成都市『十大榮譽市民』,成都市公安局立案2年至今沒有任何結果,所以我送他們『不作為』錦旗。此前我也考慮到我可能會遇到麻煩,還好,他們(警察)把我帶進公安局盤問了大約1個小時就讓我走了。」

據21世紀經濟報導稱,侯建民與現任四川弈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海潤和現任四川金網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林雅琴幾年前發生股東糾紛。侯建民與劉海潤和林雅琴夫妻同為四川通達集團公司股東。

據侯建民本人敘述,自2007年起,他開始向成都市公安機關舉報劉海潤和林雅琴涉嫌職務侵佔,數額巨大。2008年10月,他再一次向成都市公安局舉報。2010年9月17日,侯建民收到的成都市公安局《公安機關處理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稱:「市局對你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目前已加大力度,對四川通達電器公司劉海潤、林雅琴等人涉嫌職務侵佔作進一步調查。」成都市公安局於2009年10月正式立案。

在大陸,犯罪嫌疑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舉報、控告或自首,以及被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發現、接受、受理、立案偵查,尚未被提起公訴的人。」

2011年1月16日,劉海潤、林雅琴夫婦當選為成都市「十大榮耀市民」,並在成都市委小禮堂接受頒獎。

「在公安機關偵查強制執行階段,涉案嫌疑人是不能參與社會活動的。」侯建民說。他認為嫌疑人被評為「榮耀市民」是成都人民的恥辱,並認為成都市公安局不作為,因此才在9月21日送成都市公安局「不作為」大錦旗。

但對於侯建民說法,通達公司董事長劉海潤卻另有說辭。8月23日,劉海潤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他(指侯建民)是胡說八道,(目的是)想敲詐勒索。」

據通達公司 8月31日發佈的聲明稱,2006年,侯建民因不滿劉海潤等股東另行投資組建公司等為由,向四川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以(2007)川民初字第57號《民事判決書》駁回了侯建民的訴訟請求。



侯建民送成都市公安局「不作為」錦旗,一武警欲上來搶奪。(微博圖片)



圖為四川省高級法院民事判決書(網絡圖片)


圖為四川省高級法院民事判決書(網絡圖片)



圖為公安給侯建民的信訪答復意見書(網絡圖片)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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