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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族罰則 台交通部:延至2013年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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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原定10月1日實施的〈低頭族罰則〉,交通部3日表示,將延至明年(2013)元旦開始實施,開車或騎車時用手機、平板電腦玩遊戲、收發電子郵件及看視訊等,汽車駕駛罰三千元,機車騎士罰一千元。但自行車或行人低頭族,不在開罰範圍。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根據新修正法規只要開車時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類似裝置妨礙駕駛,就會受罰。

另外,汽車駕駛若是在塞車或等紅燈時間有相關行為,仍會比照行駛中開罰。而行人、自行車騎士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都排除不罰。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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