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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僱用獎助」方案 拉弱勢勞工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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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灣台南報導)歷經家暴離婚的婦女卓彩雲(化名),因脫離職場已10年,多次找工作並不順利;透過雲嘉南就服中心台南就服站就服員陳麗玲的努力,成功幫助她順利就業。上班比在家帶孩子還快樂的卓彩雲說,只要自己願意從失意中走出來,自助天助就有辦法克服難關。

陳麗玲表示,卓彩雲個性樂觀且有強烈就業意願,但工作時間必須配合小學及幼稚園孩子的作息,使她無法回到自己熟悉的幼教界工作,轉而選擇工時穩定的傳統製造業。陳麗玲透過轄區人脈並結合勞委會「僱用獎助」方案,成功的幫助卓彩雲就業。

卓彩雲任職於台南市登基公司,她說,到公司上班後,每月除了有固定收入,還能接觸到不同的人、事、物,讓生活領域更開闊。她也鼓勵有相同境遇的婦女能勇敢面對困境,從失意中走出來。

「僱用獎助」方案鼓勵雇主僱用弱勢本國籍勞工,若雇主僱用公立就服機構所推介的求職者,連續僱用達30日以上,得申請僱用獎助津貼,津貼按受僱勞工身分別發給不同的獎助金額,最長以12個月為限。

雲嘉南就服中心表示,凡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年滿45歲至65歲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或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等,都可申請「僱用獎助」。◇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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