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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實習醫師 擬納定型化契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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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建教生享勞保,實習醫生不可納勞保?近期台灣發生實習醫師過勞死的案例,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9日解釋,實習醫生是以學生到職場實習,但建教生受「勞動基準法」的「技術生」保障。勞委會的說法並不能服眾,立委鄭汝芬、蘇欽權等人將協助條法,將實習醫生納入「技術生」中保障。

去年4月27日,1名在成大附設醫院實習的醫學生,在值班隔日被發現倒臥在宿舍浴室血泊之中,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家長調閱他前一天的通勤記錄,發現從晚間12時到隔天凌晨6時,每小時被護士叫醒處理病人的事情。

立委蘇立權在立法院衛環社福委員會質詢王如玄時表示,1981年他在馬偕當實習醫生,馬偕就幫他加入勞保,但勞保會3月分回函給教育部卻表示,實習醫生不能加入勞保,難道勞保會走回頭路?

王如玄解釋,實習醫生與醫院非僱佣關係,要回到學生保險。就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前會長張恆豪指出,學校保的是意外傷害險,對於過勞、傷害的事件跟本保障不了,而且納入勞基法,有勞務時間的規範,避免過勞的情況發生。

張恆豪6月將開始實習,他表示,現在實習每週約80小時,再加上晚上隨時被叫醒的次數與時間,尤其內科等科別,過勞可想而知。

衛生署表示,將採勞基法中對技術生相關規定,以定型化契約方式保障實習醫生。◇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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