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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日公布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測試結果,調查發現,各縣市消服人員對於「7天猶豫期」購物權益的規定模糊不清,高達67%無法完整回答相關規定,甚至有服務員回答「消保法沒有寫第7天遇假日要不要順延」,顯現服務人員教育訓練有待加強。對此,消費者保護處表示,受限於編制及預算經費問題,服務人力多由志工等人力來擔任,流動性高,日後將加強教育訓練。
消基會在3月底到4月間,分4個時段進行調查測試,由志工去電問4個消費者權益問題,依據去電等待時間、答覆態度、答覆專業性及轉接次數4個項目進行評比。消基會公布,等待時間方面,多數都在10秒左右接聽,少數較久,最久的是苗栗縣,等待時間達38秒;態度方面則幾乎都很客氣,聽完問題並回答,僅雲林縣諮詢人員在接聽過程中接手機聊天。
消保處表示,由於各縣市政府受限於組織編制及預算經費問題,服務人力多是由志工、臨時人員、約聘人力來擔任,流動率甚高,消保處也與各地方政府合作辦理消費教育訓練。
第7天遇假日可再順延
消基會副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問題最大的是專業性,消基會提問到7天鑑賞期最後1天剛好是假日怎麼辦? 各縣市答案都不同。
據〈消保法〉規定,消費者的猶豫期計算,是從消費者接到商品或服務的次日起算為猶豫期第1天;第7天碰到假日,可再順延一天。但是測試各縣市消服中心人員的回答,發現僅有台北市、新北市、台南縣、桃園縣、台東縣、金門縣及彰化縣能完整正確回答。
其他縣市則是錯誤百出,包括誤認「假日為最後一天」也算在7天猶豫期之內;起算期從收到貨的當天起算,假日不算;甚至新竹縣甚至表示「消保法沒有寫第7天遇假日該順延,所以有爭議在。」◇
(責任編輯:敏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