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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要求房東限時維修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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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Zachary Stieber紐約報導)1月9日(週三),紐約市通過一項法案:房屋業主在收到紐約市住房及建築管理局 (DHB) 發出的維修命令後,將有四個月的時間來完成維修工作。如 果沒有按時做到,DHB將會介入進行必要的維修,然後起訴房東予以補償。起草該法案的紐約市議員布魯爾 (Gale Brewer) 表示:該法案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當問題出現時,你必須去解決問題的根本,而不是臨時拼湊來補救。

市政官員和租戶權益組織表示,這一新法案針對的是對大的建築隱患只重複性地進行簡單維修 (比如在屋頂的一個大窟窿的上只放一塊石膏板) 的房屋業主。在限定時間內,未如期完成維修工程的公寓業主,將給予1,000美元的民事處罰。

紐約市舊房改造援助委員會 (UHAB) 的政策機構主任凱利‧懷特先生說,浴室廚房裡漏水處發霉,或牆壁上長霉,就是一個沒被正視的大問題。一些房東只是在霉點上塗抹一下,就說問題解決了,然而幾個星期後,霉點又會冒出來。此類問題不僅令租戶備受煎熬,而且還可能導致他們及其家人生病。懷特先生補充道,應當「強迫」房東進行適當的維修,不能 (讓他們) 做損害租戶權益、治標不治本的維修。

吉米‧摩爾曾經住在布朗士區一個混亂不堪的建築裡,那裡不僅漏水,有老鼠出沒,而且地板上還有些洞。她曾50多次直接要求房東解決這些問題,還撥打過40多次311專線電話,但最終還是被迫搬到了曼哈頓上城居住。前房東說他沒辦法解決那些問題,因為建築都被封死了。摩爾說房東其實根本不想做任何事情,而且還以為市政府會最終出面進行維修。

新法案重點只關注那些含有三個或三個以上公寓,且維修作業尚未完工的建築。如果維修工程過大的話,四個月的時限還可以延長。在 (法案生效的) 第一年,將聚焦一百幢這種類型的公寓建築。

市政官員尚不能透露有多少業主被列在「黑名單」上,但市議會議長柯魁英說,一旦施行新法律,將開始清理眾多「壞房東」。

新法案將自1月9日起的180天後生效。在此期間,紐約市住房維護與發展部將制定出一套法規和其他相關細節。

一家會員制機構兼房東遊說團體—「紐約合作及公寓理事委員會」,在新聞發布會的截止期限前尚未對此法案作出回應。

(責任編輯: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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