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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投資要小心三種商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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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採訪報導)新移民到了紐約,買房、投資商業地產,或者是投資生意,是很常見的事情。不過,因為缺乏法律知識和一些基本的常識,上當受騙、發生糾紛的也不少。《法律.移民》專刊採訪了包可斯律師聯合事務所(R.E.P. Law Associates)的愛德華律師,請他為華人介紹紐約投資常見的陷阱。

投資地產「一張紙」不夠

有些華人投資受害,或者是發生商業糾紛找到包可斯律師樓時,愛德華律師發現很多華人在甚麼都不瞭解的情況下,就敢投資。愛德華說:「一張紙不夠。」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時候是因為熟人,有的時候是因為華人考慮不周,所以單憑一張紙就把錢投進去。

華人林女士(化名)被男朋友帶到海鮮倉庫看了一下,對方說要投資這個海鮮倉庫,林女士很快就籌了錢給了男方,還動員自己的其他朋友投資。男方還帶著這些投資人到佛州,住在高爾夫球場旁邊,說要投資這個高爾夫球場,林女士等投資人合同甚麼都沒看就出錢投資。最後,林女士發現是投資是假的,向聯邦調查局報警,這時男的已經跑回中國,聯邦調查局也沒有辦法,光是林女士自己就虧了100多萬。

另外一個在法拉盛炒得很熱的是凱斯劇院(Keith’s Theater),在北方大道和緬街的交叉口,甚麼 文件都還沒有,就有華人已經把錢投資進去了。愛德華提醒華人,凱斯劇院這個項目非常好,是法拉盛的旺地,但是有三點要提醒華人:一是因為這個劇院是一個地 標(landmark),政府會嚴格審批,所以投資人一定要確認是否有建築圖紙,建築圖紙有沒有獲得許可,工程造價是多少,要看到完整的計劃才去投資。二 是華人在簽約之前,一定要把所有的手冊拿到手,要有公司正式執行人或CEO簽字的財務報告、樓宇局的批件才能考慮投資。三是投資時,要看支票開給誰,要確 認支票是開給了最後的投資人,而且開票開給誰就和誰談判,其他中間人一概不能投。

借錢靠口頭保證

借錢給別人,如果是小錢就算了,如果借錢的金額比較大,就一定要注意風險,不能靠口頭的保證。愛德華律師提到兩個方面的風險:一是不還 錢的風險,二是借貸合約不合法。律師樓有一個華人客戶,借給熟人20萬,約定好分批還,月利率5%。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對方不還錢了,上法庭打官司才發現 借貸合約不合法,因為借款的年利率超過了15%,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愛德華律師建議華人,借錢要「親兄弟明算賬,先小人後君子」,一定要知道對方有甚麼能力還錢。超過幾千塊錢的,最好用英文寫下來,如果達到幾萬塊錢,就一定要找擔保,可以要求對方用房子、店面擔保,最好花幾百塊錢找律師幫助簽協議。

租店面遇到二房東

在紐約有很多店面是有人租下以後,再化整為零租出去的,這種二房東非常常見。

所以在租店面時一定要瞭解對方是不是二房東,在付租金之前就要知道一些基本的情況,包括對方是不是二房東、二房東和大房東之間的租約,要知道租約有甚麼內容,租約裡面有沒有寫上可不可以分租。

◆包可斯律師聯合事務所
電話:718-939-8880
地址:39-15 Main Street,Suite #318,Flushing, NY 11354

●投資紐約地產備查清單

為了幫忙華人避開房地產投資陷阱,包可斯律師樓為《法律.移民》提供了一份清單,供新老移民參考。如果是投資紐約的房地產,至少要弄清 楚以下情況:

1)房地產由哪家公司掌握?這家公司由誰負責?公司和負責人的背景如何?

2)建築成本測算是由誰完成的,誰是建築方?

3)是否有政府批准的建 築文件,如果有,要獲得一份複印件。

4)投資的構成,以及投資的預期收益。

5)撤資的條件。

如果是購買紐約的地產,則至少需要知道以下情況:

1)是否有預計交割時間?

2)賣方是否有政府批准的文件?

3)合同中必須清楚標明買賣雙方的權利,並在合同後附上政府土地規劃文件。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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