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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跨境支付門檻降 業者盼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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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5日電)經濟部研擬第三方支付專法,分為辦理代收代付與代收代付包含儲值等2類,前者若涉及跨境資本額門檻擬從1.5億元降至5000萬元,但有業者希望能提高門檻。

經濟部今天邀集業者召開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法制規劃第3次座談會議。

經濟部商業司長游瑞德表示,會中基本上業者同意專法規範範圍,但有業者提出希望能擴大開放範圍,例如手機支付等,將留至下次與中央銀行、金管會銀行局、法務部、消保處等相關單位的工作會報處理。

目前研擬的專法針對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分為辦理代收代付與代收代付包含儲值兩類業務,前者若單純辦理代收代付未涉及跨境者,資本額門檻擬訂為5000萬元,若涉及跨境者,原先訂定1.5億元門檻,擬降為5000萬元。

游瑞德表示,由於代收代付儘管涉及跨境交易,但未辦理儲值,認為不用太高門檻,但有少數業者則希望門檻能高一點,未來將再討論。

涉及儲值的部分,游瑞德表示,經營資本額門檻仍訂為3億元。

不過儲值上限3萬元方面,游瑞德指出,已討論很多次,原先業者沒有意見,但今天突然有業者提出希望能提高,甚至有人希望能拉高至10萬元,將在下次工作會報討論。

經濟部官員評估,由於儲值金額越高,涉及控管風險,未來金融監督主管機關應該會有些意見,估計調高機率不大。

有關收取多少儲值款項,需繳交足額保證金,游瑞德表示,將由央行與經濟部將來在專法中訂定,目前還不知道金額,但會考量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游瑞德指出,未來外國公司能否經營,也將交由行政機關作決定。

他表示,這次也建議業者未來能籌組公會,以便與政府溝通。

至於有關專法中罰則,游瑞德指出,已擬訂相關內容,但目前還未收到法務部回覆的意見,待確定法務部意見後,會再另蒐集業者意見,並提至工作會報中討論。

他說,罰則將有刑責的部分,由於經營跨境交易採許可制,若金融業沒有經過許可進行交易會有刑責的問題。

由於與業者的座談會大致已結束,游瑞德預計,待12月3日工作會報結束後,將彙總法案交給經濟部長、次長召開協調會進行決定確認後,再提報至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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