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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死刑犯零器捐 中共系統利用死囚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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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台灣19日有6名死刑犯槍決,其中有兩人簽下器捐,因為醫院不接受死刑犯零器捐。醫師表示,尊重人權不用死囚器官是國際主流,世界移植醫學會也拒絕使用死刑犯器官。而對岸的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月25日在人體器官捐獻視頻會議上再度承認,中國是世界上唯一系統利用死囚器官的國家。

法務部槍決6名死刑犯,其中陳瑞欽、李嘉軒2人雖然同意器官捐贈,但沒有醫院願接受。去年12月底曾經為死刑犯陳金火執行器官捐贈摘除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個多月前院內開會已決定不再接受死囚的器官捐贈。

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台大心臟外科教授王水深表示,台灣人權走在世界前端,但考量其他國家仍進行器官買賣,死刑犯可能在人權未被尊重下,器官被誤用、濫用,世界移植醫學會目前不建議使用死刑犯器官。

王水深說,包括在國際醫學會發表研究時也有條文勾選,是否有使用死囚器官,若使用則不接受論文,因為這考量到研究可能會有瑕疵問題,包括不尊重人權。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李伯璋說,現行國際上並不贊成使用死刑犯器官,因為就倫理而言,死刑犯是生活在沒有自由意志的環境。

在台灣倫理是最高法則,腦死者屍體器官捐贈,必須依據「醫療法」規定,進手術房前,必須經家屬同意,醫療法的法律位階高於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如果檢察官對腦死者的死因有疑慮,不開立死亡證明書,醫師更不能摘取器官。

移植手術遽增 中共無法解釋器官來源

統計數據顯示,大陸移植一直呈上升狀態,但在2003年至2006年間,來自死者的器官突然成倍增加,使移植數量呈現蘑菇雲一樣的爆炸式膨脹。據中國統計,在1994年到1999年的6年中,約進行了18,500個大器官移植,從2000年至2005年,進行了67,000個大器官移植,增長率為394%。根據大赦國際估計,2000年~2005年這6年間,有41,500宗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無法解釋。

加拿大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前檢察官大衛‧喬高2006年發佈的獨立調查證實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的研究發現,光2005年被摘取器官的人數就比被處決的囚犯人數多了4萬多名。

而黃潔夫從一開始堅決否認盜用死刑犯器官,到高調承認使用死囚器官,3月5日表示,中國的器官捐獻工作總體推進順利,捐獻量以平均每天兩例的速度增加,預計兩年後,中國器官移植將不再依賴死刑犯。黃潔夫一再改口,外界認為黃潔夫的說法更像是轉移全世界對中共活摘問題的關注, 如果中共想在器官移植問題上讓世界信服,首先就要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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